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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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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第一人称受,感情戏很少很无聊,很无聊,很无聊。】一个出身社会底层的穷小孩追求梦想被半道儿杀出来的土豪养成的猥琐故事,属于说唱音乐题材,《于心有愧》的兄弟篇。主角:人前高冷色气人后幼稚二逼的纨绔子弟攻(宫隽夜)×酷炫闷骚内心戏real多的Rapper少年受(夏息)前期过日子中后期搞对象,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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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7, 2025 07: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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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她十九岁的时候在巷子里捡到我,说我像条狗。
我那时候蹲在垃圾堆里——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嘴里是没咽下去的剩饭,她蹲在台阶上,姿势很不雅,宽大的衬衣下摆盖住了大半的身体,叼着一根细长的女士烟,眯缝了眼吞云吐雾。
“哎。”
她没有来历,没有伙伴,没有去处。我站在屋檐下与她对面,腿并得很直,把油腻的手在裤子上抹了又抹,乌黑的一双眼中间凑了几颗难看的雀斑,丑得引人发笑。
她也笑了,声音很快活。
我紧紧拉住她的衣服,怀揣一份毫无头绪的愚蠢执念,坚信她会带我走。
她长长的黑头发从肩膀一直披到手臂上,两只手都只有中指涂着黑色指甲油,看上去像是某种满怀恶意的宣扬。她用粘附着焦油味的手擦去我脸上的脏污,弹我的额头,我没躲得开,脑门儿上清脆的挨了一下。
“你想当我儿子啊。”
我跟着她,从淤积着脏水的坑洼里踩过去,水从走破了的鞋底里灌进来,冰得我几乎站不稳。她终于回头,风把她的眼神拂乱了。
“你跟我姓,叫夏息吧。”
我曾经以为,只是曾经,以为在我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之后,一切流离和苦难都会因此画上句点。
然而事实告诉我,只要活着,我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正无穷。
比如没钱,被欺负,玩音乐,考试落榜,以及,未来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故事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原谅我在一开始就提到童年。关于童年我并没有什么突出的感受,只记得夏皆在把我领回家洗澡的第一天就告诉我,我也是个离家出走的,你跟着我还是得吃苦。
那个年龄的我对此毫无概念,看似命硬的梗着脖子说我不怕。
我很诚实,我只是不想一个人。
再者我觉得她身上可能存在着某种富有吸引力的东西,她没有像大街上的其他人一样瞪我,骂我,推开我,而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这恐怕是救赎。
所以我跟着她了,就这么简单。
就算跟着她受苦也无所谓。
穷和孤独。后来我才懂得,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缺乏,是无药可救的饥饿,和让人想出卖尊严的绝望。
我憎恶它,又打心眼儿里畏惧着它,可当我不得不为了活下去低着头的时候,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看向地面。
——那里除了我的影子,什么都没有。
我六岁那年,夏皆为养活我做起了生意。
简单又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卖杂货。
把巴掌大的店面盘下来花掉了她身上所有的积蓄,装修好的那天她挺开心的,抱我坐到柜台上,让我和那条街上的邻居们打招呼。
拥挤的旧城区里都是跟我们差不多的人,无论是身份还是处境。我被迫接受了一轮摸头搓脸之后,如愿以偿的被一个络腮胡子叔叔弄哭了。
大家还都围着我笑。
我本来特别烦,直到隔壁卖烤白薯的阿姨拿了一个烫手的烤白薯塞给我。
我那时觉得这世上的一切怨恨都可以用吃来抵消。当然,现在我偶尔还会这么想,但还得防备着下一秒会被什么闻所未闻的不幸砸到头顶。
比如我好不容易走后门报上了户口,又没钱念书。
因为我是真正信手拈来的“黑户”,夏皆愁的第一件事就是上户口。好在有人愿意帮她解决这个问题,是我们那条街上一个还算有点影响力的地头蛇。
他把写着我名字的户口本交给夏皆手里的时候,脸上堆满谄媚的笑容,那双本来就让人难以寻觅的眼睛都快挤没了,说,小夏啊,事儿给你办成了。
我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看小人书,听见声音就仰起头,目光落在地头蛇嘴里那颗闪闪发光的金牙上,我妈倒是没抬头,她说,谢谢啊大哥,那什么,多少钱,我能负担得起都会给你。
这个地头蛇叔叔说,钱不要了,你人跟我行吗?
我妈的眼睛终于舍得从计算器上移开了。她正在算店里今天的收入,如果有富余的话晚上也会增添不错的菜色,甚至是晚饭后的汽水和冰棍儿。
但她现在完全考虑不到那个了,我见她细长的眉毛抖了抖,嘴角向上挑起来,可是怎么看都不像笑。
地头蛇叔叔还用一种势在必得的表情等着,仿佛我妈很快就因为感动而投入他的怀抱,他的表情甚至隔空感染了我,让我莫名的有点儿期待。
可事实是我妈从裤兜里掏出一沓红票子——我也看不清具体多少,客客气气地,甩到那叔叔胸口上。
“对别人尊重点啊你妈了个逼的。”她笑盈盈地说。
夏皆那时二十啷当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纵使言语上冲撞,她却总有一副不卑不亢的神气;看得出她脾气不好,我刚跟着她的时候也担心做错了事被责骂,又带着点试探底线的意味,基本上,我不是那种有恃无恐的小孩儿。
因为怕被赶走,我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学做家务,想学《三毛流浪记》里描述的那样,一个瘦得跟牙签儿似的小崽子,顶着一个和自己身材全然不配的大脑袋,走街串巷地送报纸,就差干回自己的老本行捡垃圾了。
街坊邻居们许是看我有趣,不当回事儿,怀抱着对小孩子特有的慈爱与善良,将送牛奶的光荣使命交付于我,于是在小学开学的前一个暑假,我蹬着一辆二手自行车送了三个月的牛奶,后脖子都晒脱了皮,才总算凑齐学费的零头。
我那时候觉得,穷可比妖怪恐怖多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快八万了,来存一存~
第2章
我永远都记得夏皆蹲在学校门口等我放学的情景。她挽着旧牛仔裤的裤脚,头发乱得像那种情绪激动的摇滚女歌手,用那副万年不变的冷笑脸孔和豪迈蹲姿,从无数花红柳绿体态丰满的中年妇女中脱颖而出,成为我们城区小学门口一道令人望而生畏的风景线。
明明前天晚上还因为凑不够学费独自躲在小巷子里哭,见我走过去,连忙佯作若无其事地抹了抹脸,还特意拧开一瓶矿泉水冲了冲手掌,用那双兔子一样红通通的眼睛不屑地向远处瞅瞅,说,天可真热啊。
我跟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赞同。
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
——第二天她又屌到不行的蹲在马路对面接我放学,牵过我手的同时掐了烟,飘飘欲仙地路过众多对她抱有怀疑目光的行人,骄傲地喊我一声,儿子哎!
我不情愿的答应了。
因为那群庸脂俗粉里也包括我们更年期的班主任。不出所料的,第一次家长会她问了我,那是你……姐?
连她都对自己的推测不大自信,所以被我一举攻破了,“是我妈妈。”
我想那时的每个小孩都会为自己的与众不同而自豪,在我看来,那些刻板重复如同教科书一般的家庭背景从来不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只有和大家不一样的,才算得上新鲜。
可这种新鲜感并没有维持几天,就在那群拥有相似外表的孩子的嘲笑声中,如同夏天里变质的西瓜一样,散发出让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夏息。”
比我高两个头的胖子戳着我的肩膀,戳得我直往后退,身后靠着教室墙角的垃圾桶。
“你就是这种桶里捡来的吧你。”
在那叫人毛骨悚然的臭味重新缠绕住我的身体之前,我挥出一拳打在对方的下巴上,指骨的疼痛换来一声响亮的大哭,我一不做二不休还想踹他两脚,可惜没有为自己争取到有利时机,就被尖叫着赶来的女班长和体育委员把我们拉开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在混乱中挨了几拳,鼻血横流。
而我动手的理由仅仅是他皮球一样的肚皮看着就很好踢而已。
我的确不该这么做的。
我的冲动害夏皆二度被请来学校,眼睁睁看着一帮老师像少林寺十八铜人一样围着她念经。尽管这件以明确的人身攻击为开头的事件充满足够的恶意,它还是被老师们当做小孩子间的打打闹闹,一笑而过。
隔天班主任在班会上拉着我和胖子的手强行言和的时候,我用外人都察觉不到的力气握紧了他里外都是肉的手,在微笑时用唇语说,管好你的嘴。
我似乎有某种可怕的天赋,只适合在恶劣环境中茁壮成长。
事后我痛改前非,决心做一个夏皆理想中安分守己的乖小孩儿,当然我纯粹是为了让她放心——不存在什么为了自己的觉悟,我只能为了她。我不想看这个跟我没有一丁点儿血缘关系的妈妈那么辛苦的养活我,但我又不敢问她为什么,我还是不敢。
但后来她回答了我。
“这点破理由不足以让我丢下你,”她说,“这世上能被穷打败的都是懦夫。同样的,因为穷而放弃自己的梦想,抛弃自己的孩子,恼羞成怒去偷去抢,再哭着解释说‘我这是被逼的’,都是懦夫。”
“可以是‘我不喜欢’‘我不愿意’‘我没耐心’‘我不高兴’,但不能是穷。”
“你给我记住了。”
她嘴里叼一根狗尾巴草,把烟戒了,省下来的钱统统丢进我书桌上的搪瓷存钱罐里。
她不爱给我讲她的故事,比起刻意的隐瞒更像是不屑的推脱。
“一个家庭不幸半途辍学的女大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有什么好听的?”她嗤笑道。
好像确实没啥好听的。
我只好换了个问法,“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爸爸?”
她沉默一阵,声音轻轻地低了下去,“我懒得找他,等他来找我吧。”
我听得云里雾里,通俗的来说,就是个屁吧。
夏天还没离去的夜晚,我穿着小短裤坐在浴盆里让她给我洗头发,泡沫快流到我脸上之前就被她纤细却用力的手抹到头顶,她一面说着话,动作有点毛糙,我不在意,全神贯注地玩儿着水里的橡皮小鸭子。
抬起头,蒸腾的水汽充盈着狭小的浴室,我看到挤在窗台上的瓶瓶罐罐,墙角绿色的墙皮脱落了一块,像是狼狈的伤口。
窗外,放学后在街头玩耍的孩子在彼此家长第三次催促下,终于依依不舍的散去了。
客厅里老旧的电视机播放着失真的画面,方桌上摆着今天并不丰盛的晚饭。
颜色暗沉的家具们堆满憋闷的小房间。
生活就是这样的。
每天都是不同的一天。每天都是相同的一天。
早晨我起床的时候夏皆一般都起来了,我摸索着床沿爬起来,又倒回被子里,听厨房里发出令人愉悦的乒乒乓乓声,看她用最简单的食材给我做好早饭。在这一点上她从不怠慢,所有关于我的事情都是。
我想我大概是她在这捉襟见肘的生活上押的最后一笔赌注。
第3章
我有心学习,打架的毛病却忘了改掉。
我曾想这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但绝对是最容易得到快感的那个。长大后我才懂得,暴力使人愉悦,主要原因是它直接、单纯、不依靠技巧,用拳脚战胜一个人所得的结果也最为直观,所以人们一边禁止暴力,一边又享受它偶尔带来的快慰。
老实说,我住的那条街并不太平,作为底层群众的聚集地,是一切廉价的热心和卑微的丑陋滋生的温床。除去大家每日灰头土脸的讨生活,理所当然也充斥着搬不上台面的勾当,我从小就生存在这样的环境里,并没有资格去怜悯和记恨谁。
住在楼下的男人是个酒鬼。
我们租住的阁楼与他共用一个客厅,狭窄逼仄的储物间和满地狼藉的客厅是我每天的必经之地,有时他坐在沙发上神游,身边堆叠着旧衣服和饭盒,身上那件是好几天前的,散发出一股发酵的酸味,半睡半醒,凹陷的眼睛里盛满了湿漉漉的酒精。
他盯着人的时候目不转睛,眼白多过瞳仁,目光怨毒。我每天上学放学,极少有机会和他对视,选择绕行过他身前被视为瘟疫地带的区域。
事实上“恐惧”和“厌恶”在我心里没有界限,因为我们唯一那一次发生正面冲突,是我放学回家打开门的瞬间,看见他企图强暴夏皆。
身体扭在一起的姿势超出了我当时的理解范围,我脑袋里一片空白,空白是无法形容的,所以连本能的思考都做不到。
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扑上去扯他的衣服领子,抄起桌上一把黏腻的水果刀插进他手掌心里,利刃切进人体的感觉让我不寒而栗,但我始终没有松手。
刀尖顶在茶几上,血顺着桌腿往下流,他这才松开夏皆,一脚踹向我。
我跌倒在地,又翻身爬起,搀扶着我妈站在一旁,意外的心跳还是很慢,看她整理被扯乱的衣服,嘴唇被牙齿磕破了,一口混着血的唾沫吐在地上。
我张开嘴喘气。
她笑起来,一只手抱紧我。“房东马上就来了,你个婊子养的。”
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把沾血的刀子拔出来扔到地上,我没去捡,因为这时外面门开了。
原本应该敞开来的光线却被一群人阻隔在外,我看见,出现在那里的年轻男人有一头蓬松的、夹杂着一些浅金色的短发,厚厚的搭在眉眼上方,穿黑色的立领制服,双手插兜,让我想起一些给我印象不好的日本电视剧。
他勾着后背,吃一根棒棒糖,两腮朝里收拢了,脖子歪向一边。
“姓赵?”
他问手还在流血的男人。那人的额角青筋乱跳,面孔头一次有了清醒的征兆。“啊……”
他又扭过头来看了我和夏皆一眼,目光里不夹杂主观色彩,夏皆拍拍我,让我回阁楼上去。我从地上捡起散落的文具书本,忽然一群人冲进来按住了那个姓赵的人,我吓得缩了一下手,把作业本从一个人的皮鞋下面抽出来,封皮被踩了半个脚印,他也在这时蹲下来,手里拎着我灰色的书包,一根肩带空空的摇曳着。
他的眼神不让我走。
“你多大?”他笑着问我,手臂横搭在膝上,嘴巴咧开一点笑的缝隙。
“十岁。”我说。
“小小年纪就知道保护你妈,有出息啊。”他站起身,一只手按在我脑袋上,我发现大人们抚摸我的方式如出一辙,他手心很热,像声音一样温和。
然后他用那温润而上扬的声线对门外的人说,“给他塞后备箱里,别让他喊。”
那群人也用利落而谦恭的声音回答他,“是,叶哥。”
我猜他姓叶。
但我猜错了。
相当长久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法正确的叫出那个人的名字,他没再来过这里,我也再没见过那身和此地格格不入的黑色制服。妈妈叫他房东先生,这之上可能还有我无法理解的身份,他看上去比她还年轻几岁,不适合这个代表着地位的称呼。
我知道世界这么大,每个人却不能够全然公平的活着。我穿着不太合身的校服跑去学校,傍晚踢着石子回到家,尽量不问夏皆讨要我们可能买不起的玩具,即使我真的很想要。我见过早出晚归的清洁工夫妇,独自照顾残疾丈夫和小孩的女人,一年没有一天休息的面摊老板,他们从事着各种各样谈不上体面的工作,佝偻着身子在这脏兮兮的老街上卖力地向前爬行,有时候停下来,隔着高高的柜台呼唤我的名字,我就会停下写作业的笔,踩着小板凳探出身子招呼他们,从他们粗砺而皴裂的手中接过堪称奢侈的钱,给他们递去一瓶酸奶,一只苹果,一顿不好吃的快餐。当他们因为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幸福展露笑容,那竭力表达的快乐和满足流露着苦涩的芬芳。
可他们经常在笑,很少哭泣。
因为是用最难看的姿态活着,我们会忘记痛苦,忘记骄傲,忘记羞耻。
——忘记这世上其实有我们触碰不到的天堂。
第4章
小学四年级我认识了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教室里他跟我的座位是前后桌,我每次都把从前排传来的测试卷掀到他脸上,他最喜欢把脚搭在我板凳靠下的横梁上打拍子,有时候我也会莫名的跟随上不知名的节奏,连人带桌子一起在枯燥的数学课上欢欣鼓舞地抖动起来。
有一回走神实在走得太厉害,完全没听到老师在讲什么,我便跟他一同到走廊里罚站,全班人都看着我们笑,我倒是习惯了这种眼光,把校服衣领一直拉到下巴上,抄着口袋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反观他在后面嗤啦一声拖开凳子,低头跟在我身后,头顶一缕卷发在十二月的风里打着寒颤,绕过我身前,贴了墙站。
走廊里空无一人,空气清冷,透过玻璃窗望得见远处白茫茫的天空,像是被水弄湿的棉絮,从边缘一点一点朝里浸透了,慢慢就感受到那种沁人心脾的凉。隔壁班书声琅琅,时而一股脑儿的淹没老师毫无感情的语调。
他跟我说,我叫李谦蓝,谦虚的谦,蓝色的蓝。
我说,我叫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隔了不到一分钟,我压低嗓音,却还是遮不住冲出喉底的一串笑声,谦虚的蓝色?
他看着我,两只黑褐色的眼睛中央的鼻梁是笔挺的,从略长的衣袖里摸索出两条黑色耳机线,问我,你听不听?
“什么歌?”
“不知道,是英文。”他吸了吸鼻子,说话间冒出暖融融的呵气,“但是好听。”
“可是调子很奇怪哎。”
我重新把脸埋进拉高的衣领里,听了半晌,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嗯,好听。”
然后我们俩就被经过门口的班主任逮了个正着。
那天我们一直站到放学,我把那首歌名字里陌生的单词抄在手心,回到家吃饭做作业却又忘记查字典。天黑下来,对面的房檐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积雪,我把自己整个儿蜷缩在被子里。我浅薄的求知欲就被抛弃在了那个晚上。
直到有一天我再次听见似曾相识的旋律从路边某个音像店里传出来,街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我分明走过去了又倒回来,久久的驻足在那家店透明的玻璃门外,手里依然拖着灰扑扑的书包,垮掉的裤子盖住脏球鞋,可我的头扬起来,神圣得宛若朝拜。
我感觉到我的眼里有一只鸟,它振翅而起,飞过头顶电线交错的天空,飞过遥远而广袤的海洋和沙漠,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去。
我终于读出那个单词,Stan。
“My tea's gone cold, I'm wondering why I got out of bed at all茶越来越凉我不知道为什么始终辗转难眠the morning rain clouds up my window and I can't see at all清晨的雨遮住了我的窗我根本就看不清And even if I could it'd all be grey, but your picture on my wall能看到的只是一片灰色但是你的照片在我的墙上it reminds me that it's not so bad, it's not so bad它提醒着我这不算坏还不算太坏”
这是一个人名。
可我是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课间我常和李谦蓝共用一副耳机听歌,我侧过身子靠着教室里稀缺宝贵的暖气片,他和我一样把下巴缩进拉高的衣领里,右手指上转动着铅笔做数学题。我和他隔一张桌子,上方拉扯着两条黑色的耳机线。他又撕了一页草稿纸。
我们俩都不动弹,我目不转睛看着班里那些在排列规整的课桌间相互推搡打闹的同学,还有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叽叽喳喳的女生,她们偶尔会扭头看我们,这时我会低头按上一首歌。
李谦蓝伸手推我,不许换。他冻得白里透红的手指从袖子里探出来,摸索随身听的按键调回去。
那个冬天就被我们这样不断地不断地不断地快进。
大年三十下午,夏皆外出采购回家,她买来糖果和点心封进一个长方形的牛皮纸袋里,揣在怀里带给我。她穿了一件很大的男士工装棉衣,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那衣服大得能盖住她四分之三个身体,衬托得她本来就瘦小的体型更加纤细。我给她开门,看她黑色的长发从带毛边的兜帽里挣脱出来,把纸袋往我手里一塞,“给。”
她把手摁在我头顶揉来揉去,声音很愉快,“咱们家下个月和下下个月的生活费都有啦,最近收入还不错哦。”
我接过纸袋来不及说话,剥开一块黏黏的糖咬在嘴里,浓郁的牛奶块里包裹着细腻的巧克力浆,看她自顾自地换上棉拖鞋向厨房走去,遥遥的冲我喊:“你替我跑跑腿去把店锁了吧,我做饭,今晚要早点回来看春节联欢晚会呢。”
我口齿不清地应了一声,取了放在鞋柜上的一大串钥匙,穿了她的外套跑下楼去隔一条街的杂货店锁门。
平时我们俩都不在的时候,那里就由旁边商铺的邻居看着,我轻车熟路地和谢顶的中年大叔和发福的卷发大婶打招呼,关门前检查了一下货架和柜台并无异样,店里黑着灯,结了霜花的窗外是凛冽的风声,只能听见我一个人的奔跑后的喘息。
我走到门外,风从我抬起的手臂下面穿过,我踮着脚去拖高处的卷闸门边,头发帘儿都向后掀过去,好不容易才抓住那个在半空中荡来荡去的钩子,扣上锁,拔下那柄生锈的钥匙。
回去时我又路过那家音像店,还是那张我爱听的唱片,我就忍不住停住脚步侧耳听了一会儿。
身后忽地传来汽车熄火声,我嘴里碎碎念着歌词回了头,发现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道牙上。
我没礼貌地看了他老半天,才后知后觉地想,这个人我在哪儿见过。
第5章
“嘿。”
他对我扬扬下巴,我昂着头——巨大的身高差让我不能不这么做,我不晓得怎样打招呼才是得体的,我说,“您好。”
他穿一身漆黑的西装,肩上披了羊毛大衣,崭新的质地似乎和看起来一样好,仿若是刚从什么庄严肃穆的场合离开;他站立之处的斜后方还有两个面色僵冷的叔叔,他们的手维持着拉开车门的模样。
太多的黑色恐吓般霸占着我的视野,我终于尝试着用肢体语言诠释出尊敬,“房东先生。”
他闻言,眉宇间有一闪而逝的怔忡,笑道,“我不是房东……”
看到我迷惑的脸,他又瞬间改了口,“……那就算是吧。”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囫囵吞咽着他的发问,猜不出是什么动机、什么理由让这个人出现在这里,让他停留在随时会将他的鞋子弄湿弄脏的道牙上,问我一些明明无关紧要的问题。
“我,”我吞了口口水,“我在听歌。”
不出所料,他翻转手腕指了指一旁的音像店,口吻惊讶,“这个?”
——好像我不能听似的。
我承认那一秒钟我有点不爽,就一秒。
类似于被人轻视的恼火,偏偏这个人又没说错什么。
他听着,抬起一只脚放在台阶上,我恍惚觉得他和我的距离变近了,并非客观上的位置距离,而是气质上的、那种弥漫在我们周身的落差感。我这才察觉到他年轻的脸被这淡漠的装束衬托得过分冷峻,再看两眼,就有点让人心生畏惧了。
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好看的让他对面的人都拘谨得不知道手脚该往哪放。我突然要了命的局促,那份和贫穷一同寄生在骨髓里的自卑顷刻间喷薄而出,像是病毒扩散感染般令我招架不住,感到自己的存在都万分难堪。
第一次见他我还没生出这样强烈的感觉。
我有点想走。
见他也没任何表示,我用舌头打滑的飞快语速说了声“我回家了,再见”就拎着钥匙跑回了家。
音乐声随四溅的雪水被我抛在脑后。
整个寒假我都窝在电热毯上做作业,预习书本,偶尔听听收音机,可是往往找不到我想要的,净是些男欢女爱、死去活来的情歌。
李谦蓝好像是回老家了,我只在大年初一的时候跟他通过一次电话,除了告诉他我要攒钱买张唱片以外,再没别的。
开学的第一节课,老师让我们谈谈梦想。
对于一个十多岁的小孩来说,这个当今已经被用得烂大街的词兴许代表不了更多。我用手肘撑着桌面,把作业本上的橡皮渣吹到地上去,露出手腕的毛衣袖口有些脏了,我把校服外套往前拽了拽遮住它。铅芯把手腕内侧磨成灰色,我眼角的余光里都是教室里那些起起落落的虚幻身影,接着,身后传来起立时拉开凳子的声音。
李谦蓝被点到名字站起来,我和其他人一齐转过头去看他,他苍白的脸被前所未有的注目洗礼着,他磕磕绊绊地说,我要当DJ,唱片骑士。
我看到初春时节薄薄的晨光笼罩着他的肩膀,使他的身影看上去比我高大很多。他嘴里说了大多数人都未曾听说过的单词,说得很颤动也很用力,像是一根绷紧的弦。连老师都毫无防备的沉默了一下,好像对这回应始料未及。
我想她想要的应该是“宇航员”“科学家”“军人”“医生”这样的答案,剩下的不属于孩子,所以她为这一段尴尬的无声做了个无关痛痒的收场。她让他坐下。
我在那一瞬间看清他如同被赦免的脸。他的自上而下的目光与我交汇了一瞬,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那天傍晚放学他和我步行去车站,没说什么话,路过街头一家卖麻辣烫的小摊时,我停住脚,看他从几步远的地方回过头来疑惑地看我。
他身后是繁华而臃肿的大马路,灰色的建筑物们像是蒙了一层尘土,现在正是回家的高峰期,行人和车辆们来去匆匆,交织成一副令人眩晕的背景。他定定地看我,头顶是谦虚的蓝色的天空。
我脑袋里又回响起那段音乐。
我不想谈梦想,我就像开口咳嗽一样底气不足。对我这种出身的人来说,那不是梦想,而是幻想。我从不敢自怨自艾些什么,我知道自己一旦开口就停不下来,我想控诉的事情太多了,而当它们都变成了背负于身的现实,就更多了无可辩驳的意味。改变不了,只能逆来顺受。
极度的珍视会导致矫枉过正的袒护,所以也被看做另一种形式的自贱。我不曾告诉别人我对音乐隐秘的渴望,就像在音像店门口偶遇的房东,因为它对我来说属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遥不可及到了可笑的地步。
我连一张唱片都买不起。
我不愿捧出自己被人当成笑料,也仅仅是在内心暗自翻涌着渴望而已。
而它竟日渐灼热滚烫,烧得我难耐。
我不想站起来向全世界宣布,尽管他们都会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对李谦蓝说,我可能要做个说唱歌手。
我说真的。
第6章
我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听说附近的卖场搞促销,夏皆便死活要拉着我去给她当免费劳动力。
说免费显然是不贴切的,因为我收到了一罐蜂蜜腌桃,那种被浅金色蜜汁浸泡着的、表皮清脆果肉柔软的零食。
她说这也算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谁都不知道我出生在什么时间,所以我们擅自把这个纪念日定在她捡到我的那一天。
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我的新生。
我嘴里叼着冰棍儿,从夏皆手里接过整袋的大米和食用调和油,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蔬菜被她满是红痕的手指拎着,我跟在她后面挤上公交车,开车时车厢里一阵动荡,盛夏的热流相互冲撞,夹杂着烟灰色的尾气扑向我面前模糊的玻璃窗。
我脊梁抵着发烫的栏杆,弯腰把手里的重物放在脚边,夏皆在这时顺手撩起我的头发,说,“宝宝越长越好看了啊。”
“雀斑还是常住居民。”我低声纠正她,“不要大庭广众叫……宝宝,很奇怪。”
她大笑,显得对我的窘迫兴致勃勃,“哦哟,害羞啦?”
说罢捶了捶我的肩膀,抬手的角度略微抬升,“又长高了。”
她手心老茧粗糙得不像这个岁数的女人,正在享受青春和恋爱的年纪却要穿梭在菜市场里,在地摊上捡漏,和小商小贩讨价还价,可她从不吝啬于在别人面前承认我的存在,她昂首挺胸,就像跟全世界较劲儿似的,每当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谈论我们,话语中夹杂“未婚先孕”这样的字眼,她也都满不在乎。
我们下了公交车往家走,水果摊前,她剥了一颗红色的荔枝塞进我嘴里,问我,“甜吗?”
我点点头。
——很甜。
小升初毕业考那天下午,我把学校一些用不着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捡回来,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即使这些困扰了我六年的东西只卖了十块钱,我依然很高兴,暂时不想存钱的事儿,给夏皆买了一包她喜欢的糖炒栗子。
晚上我和李谦蓝一块儿吃饭,在他家对面一个远近闻名的粥铺,作为招牌的潮汕海鲜粥尤其美味,这样的天气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邻桌都是讲话粗犷的老头子。我们坐二楼,头顶是吱呀呀旋转的风扇,浅绿色扇叶边缘有陈旧的锈蚀痕迹,灯管白晃晃的,照着吊在墙角的二十一吋电视机,我用勺子舀了粥放在嘴边吹凉了,听李谦蓝说,“我们将来还会在一个学校的。”
“真好。”我把粥里的虾壳吐出来,吃掉煮成粉色的肉。
一小锅粥喝到后来我浑身是汗,衣服都沾湿了,饭后跟他溜达去城市广场,俩人都故意闷头往喷泉里跑,被迫转向的水溅了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一身,整个广场都能听到咯咯咯的笑声。
我在广场舞轰鸣的音乐声中对着他大声重复了一遍,真好啊谦蓝。
他然后把脸凑到出水口,黑色的头发拧成一缕一缕的,说,嗯。
暑假来了,我需要找个新的兼职。
在等成绩下来的几天里,我跑遍了家附近的五六条街,在稍远些的街区找了个给餐馆送外卖的工作,只有中午和傍晚最忙的钟点干活儿,也不会太累。
更重要的是旁边有家音乐酒吧。
一开始夏皆不同意,终究是拗不过我,只好叮嘱我天黑之前要早点回来。
我也反过来叮嘱她,不要被借口来买烟的老男人占了便宜。
她笑着骂我倒霉孩子。
七月份天气又干又热,地面像是被阳光射穿了,所有水分蒸发得一点不剩,我骑一辆餐馆的自行车,在街道和人群里七拐八拐,中午十二点的太阳好像油炸的,烫手。
偶尔餐馆老板娘会管我午饭,或者用白色的餐盒盛好了让我带回家去,这时我总是不可避免的想起当初在小巷子里捡垃圾的日子,所以我会礼貌而拘束的拒绝她的好意。
有一次我去五百米外的网吧送订餐,好巧不巧的在那里遇见了同班几个男生。那是个无照经营的地下黑网吧,我提着塑料袋走进去,昏暗的灯光下烟气弥漫,呛得我睁不开眼,只能迷迷瞪瞪地看清楚一排排幽亮的电脑屏幕。
我漫无目的地在无数颗大同小异的脑袋里寻找了一会儿,终于听见有人叫我,循着声音的主人挨个找过去,却被过道里的一只手拦住了去路。
那人叫我,夏息?
像是为了呼应这不大不小的声音,周围好几个脑袋伸长了脖子凑过来,我没在脸上暴露出什么表情,冲离我最近的那个人说,啊,嗨。
你在这儿干嘛呢?
打工。
哦,打工啊。他身后有人嗤嗤地笑起来,是那种不屑于遮掩、非要给你听见的笑,我不回头看都能想象到那一抽一抽的肩膀,和意味深长的嘴角。
我没回答,让开了肩膀,从他们中间错身而过,从订餐的人手里接过零钱,走向网吧的光线刺眼的出口。
蝉噪声、汽车鸣笛声和路人的打电话声强行填满了我的耳朵,我推着自行车站在马路对面等红灯,在炽烈的日光下皱起眼角才能看到前面的斑马线,汗水顺着下巴滴下来,我使劲眨了眨酸痛的眼睛。
忍不住又眨了好几次。
第7章
九月初,我和李谦蓝所在的初中开学了,报道第一天是缴费和开班会,第二天是军训和分班考,再就是熟悉新的环境和人。
我在这方面是彻底的被动派,只愿意旁观那些开朗积极的角色跑前跑后,自己从不出头,因此放在哪个班里都是没什么存在感的类型,小学开始每年期末老师的评语都是“内向安静,勤奋踏实”,未来就会变成毕业照上那张任凭谁都记不住的脸。
这段生活乏善可陈,寥寥数笔即可带过,我既不会怀着兴奋的心情夜夜在灯下写着秘密日记,也不会故意耍帅从其他班门口招摇而过,把情书塞进某个漂亮女生的裙子口袋里。
说到漂亮女生,我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同桌乔馨心。
别看她的名字里有一双幼稚的叠字,巧妙的谐音赋予了这个姑娘非同一般的气质。她的漂亮绝非艳俗,而是一种冰雪聪明的、有灵气又走心的漂亮,无须语言修饰,一举一动都与班里大多数喜欢尖叫和娇嗔的女生有本质上的区别。
有一回李谦蓝来我们班找我一起吃午饭,看见她简直都要窒息了,好久才用胳膊肘撞撞我,低声说,你看她像不像日本那个电影的女演员?
我立刻退出一步远,用一种深恶痛绝的眼神打量他,说,没想到你也看那种片子,唱片骑士同学,你让我很失望。
李谦蓝差点把我的脸摁进碗里,在食堂里形象尽失地大吼“我说的是莉莉周!!!”
我和乔馨心刚开始坐同桌的那段时间没说过一句话,实实在在的,一句话都没有,倒是互相传递过卷子和修正带,仅仅以点头表达感谢。
奇怪的是我们都不感到哪里别扭,因为是没有必要交流和攀谈的场合,彼此都感到省事又舒心,不像班里别的男生女生,为了谁的胳膊越“三八线”都要争吵两句,平心而论,有点傻逼。
我觉得我有一颗早熟且脱俗的灵魂。
结果李谦蓝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我,说你别装逼了,你就是懒,你连跟人家多笑一下都嫌费劲,你就是个活生生的摆设。
我不禁为这个朋友对我的了解和精湛的比喻感到欣慰,同时内心深处还有点想打他的冲动。
其实我不是摆设,我只是不想把心力倾注在对我来说没用的事情上,比方说人际交往、数学课和集体活动,因为人的心力是有限的,外事外物却没完没了,我需要给自己省点力气。
能让我倾注心力的东西就是说唱。
暑假结束时我把存钱罐里的钱倒出来铺了一凉席,得到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数额,但我最终没有选择唱片店,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去我们家那条街上一个专门维修电子设备的小店里淘了个随身听。
那玩意儿没有显示屏,只有一圈圆形的按键和下面插内存卡的卡槽,像个正方形的小夹子,平时可以夹在衣领上,小得让我掏钱的时候都再三犹豫,那修电脑的宅男却说我没眼光:“小崽子你不识货,我店里可就剩一个了,看在熟人的面儿上便宜给你,听我的,好东西。”
我手里攥着的小盒子仿佛瞬间成了千斤重,我诚惶诚恐地点头附和,又悄悄问了句,“那我以后可以来这里用你的电脑下东西吗……?”
他那长年累月耷拉着如同下一秒就会昏睡过去的眼瞪着得寸进尺的我,推开面前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电脑主机,没好气地把烟头在乌黑的桌角碾灭了,说,“行吧。”
我开心极了,周五下午一放学就背着书包一头扎进他那再装不下第三个人的小店里,在他的指导下摆弄起了那个科学技术的结晶,为了报答宅男不遗余力的帮助,晚上我还特意请他吃了我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腊汁煲仔饭。
我蹲在原本属于他的座位上,耐心至极地用鼠标把下载完毕的歌连同滚动歌词一首一首拖进内存卡里,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我旁边,空穴来风一般的大裤衩下面是一根根不屈的腿毛,嘴里吧唧吧唧的嚼着饭,问,“你都听点啥?”
我把耳机塞给他,随便点了首某张专辑的主打歌,他听了不到一分钟就摘下耳机,油腻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这你能听懂?”
“多听自然就懂了。”
他摇摇头,“哥哥这把岁数可欣赏不了哇……这有什么好听的?”
我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没有直截了当的说“这都是什么鬼”。我解释道,“这是Hardcore Rap,硬核说唱。”
“哦,哦,有点酷。”他又问,“你是想当歌手吗?”
我敲打着键盘,佯作不以为然地耸耸鼻子,“是啊,怎么了。”
“行行,小崽子,哥就等你飞黄腾达了,”他这才露出些许赞美之色,尽管我知道他不是认真的,“别忘了哥们儿这群受苦受难的老百姓。”
宅男酒足饭饱,叼了根牙签,他的目光却飘忽而深远,有种世外高人的味道。我知道他在看门外一个穿超短裙的大姐姐,我见过她两三次,每次的衣服都不重样,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短和露,她给拐角一家亮着粉红色小灯泡的按摩房拉客。
“人是要有梦想的嘛,”宅男叹了口气,用混合着烟草和机油味的大手揉我的脑袋,“姑娘也好钱也好,总得有个盼头,不然可怎么活下去啊。”
第8章
初中的第一场期中考试,我学习上的缺陷以相当糟糕的方式暴露了出来——严重的偏科。
严重到哪种程度呢。
语文和英语两门接近满分,历史地理政治也尚可入眼,物理化学生物吊在及格线上摇摇欲坠,数学则是凄惨的垫底。
垫的还是全班的底。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因为喜欢上了说唱,在英语上极其下功夫,收效显著;另一方面是对理科实在提不起兴趣,我难以抗拒数学课上阵阵袭来的睡意,物理化学之流背背公式好歹能拿个基础分,而对于号称照猫画虎就能求解的计算题,我是没有一点头绪,选择题连蒙带猜,命中率也是可怜。
我多少有点歉疚,尤其是当夏皆在家长会后回来、反过来安慰我的时候,那种无法回应对方期待的歉疚感更盛。
因为我打心眼儿里不在乎,不在乎成绩不在乎排名不在乎他人的眼光,每天塞着耳机做作业,两耳不闻窗外事,这才是我真正觉得惭愧的。
必须做点儿什么改变这种现状。
单科小测成绩下来的那天,十三岁的我有生之年第一次被触发了对人生的思考。
放学后,我和李谦蓝行至护城河上青灰色的石桥,他校服外套搭在肩上,纯白色T恤服帖的勾勒出后背的弧线,他撩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不以为意地,“让你同桌教你啊。”
——哦,差点忘了,年级第三就坐在我旁边。
我并不了解乔馨心这个人。
她肤色很白,穿衣打扮干净讲究,像个一丝不苟精密周转的机器,日常生活里好像没有任何多余的节目,听课,学习,看书,课间会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不跟那些话很多的女生一起结伴上厕所,偶尔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嗓音透着一股病态的空灵。
虽谈不上拒人于千里,不易接近也是肯定的。
可我从小到大有过深入接触的女性也只有我妈而已。
这个岁数的男孩儿女孩儿是很爱起哄的,但凡谁想要搭讪和示好,大家便会对这种心知肚明却不宣于口的“禁忌”表现出一种别扭的期待;若是班里真有那么几对“谈恋爱”的,那就天天都是现场直播,舍己为人地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
所以尽管我想说的是“你能给我补习数学吗”,也像是可笑的告白一样开不了口。
不过很快我发现,我们俩有个难得的共同点,就是在晚自习塞着耳机做题。
这原本是不被允许的,学校曾明令禁止各种电子产品的携带——当然是没用的。每个学校都有自己一套条条框框的规矩,但还是能被机智勇敢的同学们钻空子,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而晚自习就是大家解放自我的时刻。在老师看不到的地方,聊天的,看课外书的,吃东西的,传纸条的,玩手机的,甚至还有在后排打扑克的,白天在老师面前的一派沉沉死气荡然无存,好像天一黑就现了原形一样。
连乔馨心这样的好学生都会一边听歌一边学习,像她这种教科书般的优等生,已经算是很出格的事情了。
也就是这一天,老师布置了必须要在晚自习结束前完成的作业,并请了课代表去讲桌上坐镇,谁写完谁才能回家。庞大的习题量惹得人心惶惶,聊天的没工夫聊了,打牌的没心情打了,一时间教室里只剩下奋笔疾书的唰唰声,听得人心里发慌。
乔馨心依旧塞着耳机听歌。
然后还是全班第一个交的作业。
在一个我认为正常人难以企及的时间段内,她搁了笔,摘下耳机站起来。
全班人的脑袋都跟向日葵似的围着她转,时不时还听见窃窃私语声,我几乎可以想象到谈论的内容和语气。可我的关注点是她放在摊开的书本上的两只耳机。
黑色的索尼,看上去价格不菲。
由于周围过分安静的缘故,近距离下的我听到喇叭里传出高昂而激烈的破碎声,好像硫酸一样带有某种诡谲的侵蚀性,听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乔馨心交了作业从讲台上下来,她伸手把及肩的黑发挽到耳后,面孔清秀,步伐从容。
等到她落座,我想都没想就无比自然地问出口,“你听的是……摇滚吗?”
教室的白炽灯下,她缺乏血色的手伸展开了搭在书页上,闻声微微侧过脸,烟灰色瞳孔落拓的望着我。
我竟然从中看到了一些慑人的冷光,比沉默更惊心动魄。
“是Acid Rock,迷幻摇滚。”她轻声说,“还有黑金属。”
——那之后的许多年,我在想要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都必定要听听他耳机里的秘密。是情歌还是民谣,是乡村还是朋克,音乐是人心的横截面,剖开他的爱他的痛,他的追求他的过往,他所有不可言说的暴虐与温柔,只有喜欢的歌绝对不会说谎。
我全都听得见。
第9章
期末前的最后一次数学测试,我以险险超出及格线五分的战绩获得了阶段性胜利。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万众期盼的周五下课铃打响之后,我把卷子折了两折夹进数学书里,整理好课桌和书包,一抬头,已经有两个人在外面等我了。
——从我这个角度恰好看得到靠在墙上的乔馨心,她深蓝色的手提书包背在左肩上,双手插在稍长的秋装外套口袋里,让人觉得她可能很冷。她一句话都不说。
而她对面的李谦蓝,自打站在了门的另一侧,俩眼珠子在就奋不顾身的扑在了人家身上,又不敢看得太放肆,情到浓时反而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走在他俩中间的我也着实不算个适合谈笑风生的对象。
所以就是三个闷逼。
“……”
事情本来不是这样子的。
一个月前,李谦蓝听说我成功抱到了学霸的大腿,愤愤不平的表示这也行?“女神也太过容易攻略了,花式搭讪到这儿完全派不上用场啊。”
“排除我是用美貌征服她这一点,”我说,“我数学是真的差,实事求是。”
他闻言沉思了半晌,“……不然我下次英语交白卷吧。”
我难以抑制内心的鄙夷,朝他翻了个空前绝后的白眼,“你不如当着女神的面把自己腿打断,她还可以去医院照顾你。”
这下李谦蓝也沉默了。
我怀疑他真的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
我痛恨在他缺少智慧的情况下还如此没有勇气与魄力,于是自作主张的同时把俩人约出来,到了学校外面一家很受欢迎的小店里一起吃甜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已经能和乔馨心像普通朋友一样正常交往,起初她除了在每堂数学课课后给我讲解知识点以外,并不做无趣的寒暄——而这正和我心意,我也不跟她说废话,顶多偶尔聊聊音乐。
据说她父母都是老师,母亲教舞蹈父亲教音乐,含金量相当高的双亲组合,还有个哥哥也是在读艺术生。在这样富饶的成长环境下,她也走音乐道路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超出所有人预期的是,她抛弃了最符合形象的古典音乐,迷上了摇滚。
包括我也为这种和本人相距甚远的爱好感到惊讶,细细想来,却觉得十分有个性。
她待人也诚恳,做事认真,只是言语不多,现在专注于面前的一份芒果班戟。我脑袋空转着,看到这家甜点店的老板走到我们桌前,往对面的墙上张贴着什么东西。
店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穿涂鸦图案的T恤,染了一头姹紫嫣红的头发,正吹着不成调的口哨,将一张海报铺展开。
我注意到身旁俩人现在跟我一样,都抻长了脖子去看那卷起的边角逐渐露出来的大字。
“乐队个演。”
李谦蓝“啊”了一声,转头看我,“你听过这个乐队么?”
我摇摇头,而我身边的乔馨心点了点头,“知道。”
她放下勺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一张湿巾擦拭手指,做了个“多谢款待”的手势,说,“是这边的地下摇滚乐队么?”
这次接过话头的是年轻的店老板,他转过身来神采奕奕地一拍巴掌,“嘿!这你们也知道啊!”
我对这个领域知之甚少,没什么插嘴的余地,只得低头继续对付剩下半杯冰淇淋球,耳边还听着他们的对话。“就明天晚上,在四号大街的破晓酒吧,因为是组队的周年庆所以不收门票,八点开始……不过你们几个小孩子嘛,建议找个大人或者结伴儿去。”
“怎么?”
“怎……?”店老板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嘴里支吾着叼上根烟,“那帮玩儿音乐的厉害是厉害,就是乌烟瘴气什么人都有,看你们小,想去看还是注意点吧。”
店老板这一席话给了我格外强烈的画面感,我眼前登时虚构出了一副栩栩如生的景象,全是从电视剧里抠出来的:几个留着长头发的男人,表情颓废眼神沧桑,身上能抖出一片撒哈拉大沙漠,扯着嗓子在台上又蹦又叫,台下的人跟嗑了药似的,群魔乱舞,忘乎所以,好像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
这是多么酷的一件事啊。
——站在那样的舞台上,看下面的人跟着你疯狂,该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先是没说话,抬眼想看看李谦蓝和乔馨心的反应;原来我走神的时候他们已经凑在一起说话了,我很震惊,但这也是意料之中,只见李谦蓝就像一个罹患口吃多年的病人忽然回了春,不晓得说起什么,满脸迫不及待的激动。
他问我,夏息,去看吗?
我手里的勺子“叮铃”一声滑进杯底的奶油里。
“啊,行啊,去。”
说这话的时候我特意看了眼乔馨心,她两手交握着,嘴上依然没说什么,瞳孔里却有一点点不明显、但足可看透的雀跃,她好像真的很想去。
想想刚才店老板说的话,我懂得李谦蓝的意思:怎么可能放这么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姑娘一个人去呢,我们俩怎么说也得做个陪客。
是男人都会有这样的自觉。
我也没再多犹豫,直接答应下来。“明天晚上七点在学校门口碰头。”
“嗯。”
夏皆得知我要跟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写了一脸的高兴。
我知道我在她看来比同龄孩子多出一种阴郁的气质,不够开朗天真,从小就没什么玩伴,她会将责任一股脑儿的揽到她自己身上,这让她不安,甚至于难受。
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同情过自己,或者说,对既得的事物没有任何不满。
但是看她开心,我也很开心。
这种开心一直持续到我们三个在学校门口汇合。
两男一女这样的组合不管在什么场所都有点怪异,我和我的两位朋友假装对此浑然不觉,其实心里也是坦荡的。
晚饭都是在各自家里吃的,我们走在路上说起来和家人打招呼的问题,我和李谦蓝两个男生不怎么需要操心,乔馨心倒是有点难为情的表示,只敢和哥哥说自己跑出来听演唱会。
“因为父母讨厌我玩摇滚,这是肯定的。”她叹了口气,“我还要花许多时间让他们接受。”
“我爸妈也还以为我要当学者呢。”李谦蓝一本正经地说。我扯着一边的嘴角配合地笑了笑,心想,我还没敢告诉夏皆我要当歌手这件事。
在我妈看似离经叛道实则稳妥保守的世界观里,玩儿音乐的人逃不开两种结局。
一个是天桥摆摊卖唱,一个是下乡慰问演出。
真是想想就酸楚得不行。
我不愿花太多时间想这些让我头痛的未来,因为眼前已经走到了酒吧的大门口,一束雪亮的灯光投在我脸上。
第10章
始一进门,我的魂儿就好像被什么东西从眼皮底下正大光明的偷走了。
回过神来,看见门口站着几个勾头缩脚、年纪轻轻的烟鬼,暗哑的灯光把他们的身影照得宛如妖魔,门里人影幢幢,正放着开演前的热场音乐。我和李谦蓝把乔馨心夹在中间,嘴里客客气气地说着“借过”从他们身前走进去,但仍感觉得到流连在我们身上的视线。
里面没有路,只有人与人之间狭小的缝隙。看来这个乐队的受欢迎程度非同一般,我按着李谦蓝的肩膀竭力寻找着主角们的身影,被来往的女人撞了好几次,她们纷纷回头,手臂上纹着妖艳的纹身。
我胳膊忽然被人捉住,是那种曲起肘部、不容置疑的动作,女生手臂纤柔,力气却大得吓人,直接把我和李谦蓝从人群密集处扯到一块稍微有些松快的空地上。
“看那里。”
乔馨心的声音整体比环境低了八度,能够轻易从喧嚣的叫喊声中分辨出来,我环顾四周几乎看不到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少年,净是二三十岁的青年,还有四十多岁眼神不善的古怪男人……李谦蓝拍了一下我的后背,让我往台上看。
我踮起来的脚自始至终就没挨过地面,前面时不时有人举起手机录像,我需要不停地变换站立的角度。
我看清楚站在台上的是五个人,一个留着清丽短发的女人,一个人高马大的胖子,键盘手贝斯手鼓手都隔绝在灯光外;胖子说话带着浓郁到不可能误会的北京口音,笑起来有种心宽体胖的喜气。
他脸上颈上都是汗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没有任何累赘的开场白,对着话筒开口——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四周顿时陷入了一种神秘的安静,那是几十号、甚至一百多号人一同不能呼吸的声音。
我不敢发出声音。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我的耳膜随着沉重的鼓点震颤,身边的影子繁乱不清,谁和谁来了又走,渐渐有人跟着胖子浑厚却又高亢的歌声唱起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唱起来。我像是被什么力量吊在半空,毛孔一张一合。
——被注视着,被追逐着,被声音吞没,是怎样一种感觉?
“不要再悲伤我看到了希望
你是否还有勇气随着我离去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像是在梦境里浑身麻痹,我猛然被李谦蓝推了一把,眼睛茫茫然地在身旁逡巡着。
好像少了点什么。
乔馨心不见了。
从人满为患的酒吧里脱身出来,我额头上早已冷汗涔涔,手心里都是黏的。
屋里没人发现我们离开,那个胖子也换了下一首歌,他在两首歌的中间马马虎虎地致了几句谢辞,那时候我和李谦蓝正在女厕所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找人。
最后是酒吧里的一个女服务生替我们进去看了,没有。
乔馨心不见了。
意识到这个事实让我身上的冷汗又厚了一层。
我们把这姑娘弄丢了。
我再次回头看名叫“破晓”的酒吧,觉得它活像个魔窟般面目可憎。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办。
“怎么办?”
李谦蓝左右看着酒吧两侧的两条马路,如果接受了乔馨心是被人带走这一可能性,既然酒吧里找不到人,眼下只有这两个方向可走,我刚想说话,他跑到酒吧隔壁一家便利店门口,问那个已经看了我们多时的收银员:“请问你有没有看到门口有……有几个人出来?其中有个女孩儿,十三四岁,明显跟他们不一样大的那样……穿牛仔裤和纯白色连帽衫。”
我瞠目结舌地看他,他并没有看我,柜台前的女收银员也愣了愣,看我们的口吻不像是恶作剧,她努力回想了一下,“好像是有的……那女孩儿长得挺好看的是不是,帽衫上有两只兔子耳朵。”
我跟李谦蓝异口同声的,“是!”
“她跟一群男的走了,连推带搡的。”她脸上的神情不太好看,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东街那边有个汽修厂……是废弃的,那边经常出事儿……”
这一句话当时就让我心里冻了个瓷实。
随便谁听到这样的开头,都能猜得到下场是什么。
十岁那年夏皆的遭遇历历在目,让我太阳穴一阵狂跳。乔馨心要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跟李谦蓝打死也脱不了干系,她才十几岁,要是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该怎么跟她的父母和哥哥交代。
我脑子飞快的转着,无数好的坏的念头像车轱辘一样驶过去,事实没摆在眼前,我想不到更好的对策;假如对方人多势众,那都是些混社会的小青年,我和李谦蓝两个手无寸铁的孩子,又能拿他们怎么办。
我知道这不是吃后悔药的时候。可是我们今天要是好好在家写周末作业、没有跑出来玩该多好。
我手掌握成拳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却忽然看到便利店门口站着个人。
准确的说他不是“站着”,他跨坐在一辆漆黑的机车上,以双脚为支撑踩着地面,嘴里衔着一支烟,正在搓弄打火机,秋天夜里风疾,他打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可那一点火光让我看清了他的脸。
他也看到了我。
“哟。”
别的不敢妄言,这张脸我绝对是印象深刻,换了谁都会觉得过目难忘。
“小家伙,”他叫我,声音浸着一点儿轻浮的笑意。“在这儿干嘛呢。”
他好像和几年前又不太一样了,我对这个人的印象从来都不甚清晰。我又给了自己一拳,把那些惶恐全咽回肚子里,几步跨到他面前,他没穿立领制服,没穿羊毛大衣,他一侧的黑发别在耳后,我看到了那枚最有辨识度的耳钉。
我觉得自己可能是真的急昏了头,我说,房东先生,我能不能搭你的车?
叶……我咬了咬牙,把那个字吞了回去,哥,求你了。
我站着和他坐着一般高,他虚起眼打量我,烟还嵌在唇齿间,那双眼里映着一片绮丽而奢靡的夜色,目光流转却又成了不可捉摸的漩涡。
他眯眼笑了。
“行啊。”他朝我晃晃手里的打火机,“在走之前,不如给哥点个火?”
第11章
我手里攥着那个尚有余温的打火机,居然用着分秒钟的宝贵时间愣起了神,用手罩着火苗给烟点上的时候,隔壁的歌声还被风送过来。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他皱起眉吸第一口烟,隆起的眉骨和鼻梁下是棱角分明的阴影,这样的角度放在一个人脸上往往有种险恶的意味,可他不;他狭长的眼尾勾着一抹戏谑的笑,我忽然觉得一点都不怕他了。
还有点想学抽烟。
“很好。”
他掸了那只抽了三分之二的烟,我注意到他右手拇指上戴着一枚怪模怪样的、老气的戒指——一拍我绷紧的身子,“上车。”
我抬起腿准备跨到车上,又想起些必须交代的事儿,掉头往回跑。
李谦蓝还在门里惶惶地看我,我伸手抓住他的后脖子,把他拽得一踉跄,耳朵压在我嘴边。
我说你在这儿等着,我跟外面那个人过去,他比咱们俩靠谱。
“那我呢?!”
我轻蔑地说,我三年前就捅过人,你歇着吧。
“……”
李谦蓝还不死心地拨拉着我的胳膊,“扯淡,这人你认识啊?……不是,我觉得他长得很眼熟啊……”
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那人还在门口等着,这会儿好像在打电话。
我认定了他不是一般人。
“再说吧。”我边说话边往外跑,“你先回家,出什么情况我打你电话。”
说完我坐上车,他捧着头盔准备往脑袋上扣,斜过半张脸对我说,“抓紧了。”
我的手刚想往机车尾部摸过去,他一踩油门,机车轰鸣声中我大叫着,整个人险些被掀了个跟头,条件反射地冲向前死死抱住他的腰,这人看着瘦身板却结实,撞得我眼冒金星。
我迎着风听见他笑了声,还随着被我们甩在身后的酒吧唱了两句,我要给你我的追求,我要给你我的自由。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你去救什么人?”
车往汽修厂开,一路上没碰见红灯,我听见他的声音从前面飘过来,我隔空喊回去,“我女同学。”
“女朋友?”
“不是!”
我不知道自己在着急澄清着什么。机车一个摆尾开进条曲折幽深的暗巷,堆放着杂物的过道参差如狗牙,这人速度不减,仍然能从中行云流水地穿过。我提高的声音不得已收回来,抓着他衣服的手也松了松,探头想往前看,他却打了个弯,隐蔽在一处棚户门口,一束路灯光线打在车轮前的空地上。
我站起来扶着他的肩膀往汽修厂亮着灯的仓库里看,他一只手伸到后面勾住我的腿,怕我跌下去,同时在头盔里压低了声音。“看。”
一行人背对我们,我一下子从夜色中捕捉到那个白色的身影,她时而被旁边几个男人遮挡住,让我急不可耐的想叫出声,一时间许多残忍的错落的画面从我眼前掠过,有些是回忆,有些是预感,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
“怕什么啊。”
我猜不出这个跟我没有几面之缘的人是怀揣着怎样的心思说出这句话,他大概天生一副笑模样,意得志满得近乎轻蔑。机车并没有熄火,反而发出轮胎加速摩擦地皮的嘶吼,我重新回到座位上,感觉身体几乎要因为失重而摔出去,事实上我们确实正在倾斜着——向前冲去,以车前轮为轴心强行刹车,横冲直撞进人群。
这家伙是不要命的。几个男人的叫声和刹车声立刻混为一团,我眼前天旋地转,内脏也快从喉咙里飞出去,然而幸好,我要找的姑娘好像从天而降似的出现在我们面前,我慌忙探出身子去抓她的手,我说,过来!
乔馨心的手竟在半空中摇晃了好几下才抓得住我,她的身体僵硬,动作略显迟钝,勉强坐上后座,双手紧攥着我的衣服,我像先前一样抱住房东的腰,一路绝尘而去,连那几个流氓的脸都没看到。
我们离开时走的不是来时的路,马路宽敞,被夜风清扫得空空荡荡。三个人的机车没开多久就减速慢行,最终靠路边停下了。房东摘了头盔,他额前的黑发被挣乱了,模糊掉视线,我不再看他,扭头问蹲在路边的乔馨心,“你还好吗?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我等了很久,只得蹲到她旁边去,缩短距离尽量和她保持平行。
“我都不知道是怎么……他们趁乱把我从人群里拽出来……好几个人,推着我……”
起初她依旧沉默,肩膀却在颤抖,平静的眉目逐渐包不住迟来的恐惧,我的手始终被她抓着,跟着她在抖。“我喊了,但是那里没人听见……”
“没事了。”我说,“不会有下次了。”
有细小的水珠滴落在我手背和虎口上,我第一次抚摸她的头发,让她靠着我的肩膀。
第12章
我向房东借了手机,给李谦蓝打电话说明了情况。
我打电话的时候能不断听见有来电被通话拦截的声音,话说到一半仰头看他,和他身后沉醉的夜云,他不懂我眼神的含义,或者将它理解至了奇怪的深层次,手伸过来摸我的头似乎想制止我失礼的眼神,我只得讪讪的闭了嘴。
“我打车把她送回去,别担心了。嗯,就这样。”
我刚挂断,另一个人的电话就争分夺秒的切了进来,在我还没来得及递给他的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崩溃的大吼,“少爷啊!!!你是我祖宗!!!你可算接电话了!!!”
我惊恐地把手机递给他。
他先是把那个好像随时准备爆炸的手机拿离了耳朵,等对面吼完了,才慢条斯理地接过话,“哎。”
人家的私事我不好旁听,想去那边看看乔馨心,他却抓住了我的手腕,示意我等一下。
“我现在在东街,嗯,就是第三大街,中间十字路口这边儿……”他折过头看了看路况,继续对电话里的人说,“你来得正好,帮我个忙,给一小姑娘送回家去。”
我在他跟前站直了。
我说,房东先生,今天谢谢你了。
他显然没料到我会冒出这样的台词,哑然失笑,“刚才不还叫哥呢么。”
“哦,”我连忙改口,叫得特别赤诚,“哥。”
他自己咂摸了咂摸味儿,末了摸摸下巴,“这岁数有点儿尴尬啊。”
过后又自言自语道,“就这样吧。”
其实我心情很激动,或许没人能理解这种激动,不属于让人想要热泪盈眶的感动范畴,因为从小我相依为命的妈也不是亲的,所以这种代着亲信的称呼对我来说难能可贵。房东让我在原地稍等片刻,不一会儿路口就开来一辆黑色的车,雪亮的前灯闪了两下,像是信号。
车在我们面前刹住,下来一个满面愁容的男人,那气质直击心灵,让我顿时想起了祥林嫂。然而他步伐稳健,书卷气很重,说话不带情绪,走到房东面前一鞠躬,“宫少。”
我被这莫名庄重的会面弄懵了,他又转向我,没有因为年龄产生丝毫的轻视,双手呈给我一张名片,郑重地自我介绍:“我姓周,周靖阳。是宫少的助理。”
“周叔叔好。”
我手里捏着名片,还没把“宫少”这两个字背后所代表的含意消化干净(他果然不姓叶),隐隐回忆起几年前我初见他,与他同行的、西装革履的男人们,他们整齐冷肃的黑色装扮让人联想到诸多不好的东西——我也想到了。
但我没说话,看宫少向一边的乔馨心招招手。
她两手环抱在身前,我想她可能还在害怕,换了哪个同龄女孩遇到这种事都会受到刺激,我听见房东对她说,这边的叔叔会送你回去,到家之后给你朋友打个电话,好吗?
乔馨心扭头看着我。我从她眼里找到了我以为不会存在的不安全感。于是我走上前握了握她的肩膀,举着那张名片对宫少和周靖阳说,如果十分钟后我没接到电话,我就报警。
那两人都愣了一下。
我曾想这种行为在一个刚帮了我的人面前有点不识好歹,甚至有点违背我现在的意愿,但这层关系也不足以让人随意挥霍信任。我应该给那个刚刚受过惊吓的姑娘加上双重保险。
如果有用的话。
没想到宫少非常爽快,“行啊。”
他说得云淡风轻,名叫周靖阳的精英男又和他耳语了几句,就请乔馨心上了车,并再三向我保证会把人好好送到家,态度恳切得几乎让我羞愧。我站在原地目送汽车消失在灯光微茫的道路尽头,这边宫少也发动了机车。
我想同他辩解一些事情,却被扬手忽略了。
“走。”他戴上头盔。“我送你。”
一路上我都在想些有的没的,这个夜晚发生了太多事,可我大概无法将它们妥善的收拾起来,交给今后慢慢回想,也不会因为这些非同寻常的经历而变得不凡。
到了家门口我翻身下车,才总算把酝酿多时的话说出口,态度坚决:“哥,我希望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感谢你的。”
此时夜深人静,路灯的白光漆在他身上,他把手从车头上拿下来,一颗圆圆的黑色头盔盯着我看了半晌,手指敲打着肘关节。
“等下次你再见到我吧。”
我曾一度顽固的认为,约定这种东西脱离了特定的时间段是毫无意义的,世事无常,谁都不知道未来会怎样;除非你在发誓的那一刻就笃定了绝对会再见,毕竟世界这么大,这种几率微乎其微,可以算得上奇迹。
也或许你会为了兑现所谓的承诺,甘愿拖动着你从无力到强悍的腿,不顾一切的向这个人奔跑而去。
第13章
中考前三个月,我把每周打工的时间缩短到一天,考前繁重的作业量已经让我匀不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应付其他,腾出一天或一个下午,跟李谦蓝和乔馨心约好去甜品店写作业。
——那次的酒吧事件我们默契的谁都没有再提,但我看得出那件事让乔馨心和我们之间少了层隔阂,跟我们同进同出,一起吃午饭、放学回家,从不因为性别生出什么别扭,更不忌讳别人的眼光。
写作业的时候我和李谦蓝遇到不会的作业题会直接问她,她也不厌其烦,耽误再多时间也不发脾气。每当这时,我都替学校那些只看冷淡表象就不愿跟她交往的男生感到可惜。
他们肯定不知道这姑娘私下里是多么温柔。
要是作业做完还有富余的时间,我们仨就围在桌子边聊一会儿,谈到痛快的假期和伤感的离别。我自然不想跟我的两个朋友分开,看他们俩的打算是直升本校的高中部,以乔馨心的成绩来说是稳操胜券,李谦蓝发挥稳定的话希望也颇大,而至于偏科偏得全班数一数二的我,继续这个半吊子的水平恐怕有危险。
姑且算是人生中第一个有点儿分量的正式考试,夏皆也会在刷牙或者吃饭的时候,旁敲侧击的提醒我要努力了,我回答得总是比较敷衍,而且常常带着满嘴的牙膏沫子和没嚼完的饭,诚意令人质疑。
填志愿的时候我也和夏皆商量了,我说你放心吧,我会好好考个像样子的高中。
说到底怎么去努力,我压根儿没想过,决心这种东西,只能在遭受挫折、痛心疾首的时候下,好了伤疤忘了疼,过几天又懒洋洋的故态复萌,所以我连口号都懒得喊。
也就是这段时间,我的身体就像是久旱逢甘霖的植物,迎来了迅猛而剧烈的生长期。这种变化是如此的显著,以至于夏皆每天早上看到我都会尖叫“你昨天的衣服今天就不能穿了”。我变得容易饥饿,好像永远吃不饱,在梦里都能感觉到关节里长出骨刺一般的疼痛,日夜不休地叫嚣我去宣泄掉过于旺盛的生命力。
另外,我也开始像一些外国电影里郁郁寡欢的男主角一样每天凌晨起床跑步,在那些被冽冽北风吹亮的早晨,天色浅得好像墨汁在水里化开了,我一般选在路灯刚熄灭的时段出门,戴上耳机,挑一首快节奏的歌,在背心或短袖外面套一件厚卫衣,等身体由内而外的沁出热汗就脱掉外套,在清晨稀少的路人异样的注视下跑回家去。我不怎么怕冷,也不晓得是否归因于燥热的青春期。
现在的我也能为夏皆分担掉一些体力活,比如在杂货店进货的时候帮忙搬成箱的汽水和啤酒,每当我搬完了坐下来歇息,隔壁小饭馆的厨子大叔都会没轻没重地捏几下我的肩膀,祝我早点长出肌肉。
我也想要快点长大。
到了中考前一晚,我早早回了家,准备好考试要用的文具和证件袋,在夏皆炒菜的时候看了会儿电视,想起什么忘记装的东西就再跑一趟,来来回回瞎忙活。
夏皆已经坐在饭桌前翘着腿看了我半天了,她拿搓成球的纸巾扔我的头,嗤笑道,傻儿子,你是不是害怕。
我说不是,说完老老实实坐在桌边等着吃饭。
她却忽然从桌子下面拿了两罐啤酒,递给我一罐,我又一看桌上竟然有一盘烤鸭,旁边还有下酒的花生毛豆,我替她扳起啤酒罐的拉环,“砰”得一声。
我这才笑了,说妈,平常不是不让我喝酒么。
她歪着脑袋用筷子拨了拨眼前的菜,神情有种小女孩一样的挑剔,嘴里叼着翠绿色的毛豆接我的话,说,今天可以破个例。
她知道我平时最听她的,不让做什么就绝不叛逆。
我跟她干杯,喝了好大一口酒,前味的苦和后味的甘甜把舌头镇得麻木,我低头扒饭,再没跟她说什么,仿佛彼此都有心事。
一天半的考试很快结束,几乎就是翻了一页卷子、揉了揉眼的工夫。我记得那个下过雨的午后,我从考场外一路跑回了家,没骑自行车没坐公交,用跑的。答题的过程比我想象中顺利,不出意外或者运气足够好的话,无须提心吊胆,我也能位列直升高中的名单里。
从学校回来的那条路路过“破晓”酒吧,起先我并没有注意,是因为看到那个在门口抽烟的胖子我才停住了脚步。
——这是那时在这里开个演的乐队主唱。
他的体型和面相太具有辨识度,让我不能不从人群中认出他来。
他真是一点儿都没瘦。
我看到被遮挡在他庞大身躯后的、单薄又可怜的招聘广告。招酒吧服务生,简练的一行字后面跟着一个相当让人振奋的数字。
我承认看到的一瞬间我就走不动路了,可能是从小穷惯了,即便一直坚守着夏皆耳提面命的做人准则,我内心其实真的无法抵御金钱的诱惑力。
胖子想必也注意到了我行为诡异,他嘴里那只白沙抽到一半,粗声粗气的开口,“哎,小子,找活儿干啊。”
鬼使神差似的,我看着他,诚实地点了点头。
第14章
我回家的时候夏皆还没从店里回来。我像平时一样到门口把贴在门上的水电费催款单撕下来,进了屋径直走去浴室洗澡。从头到脚冲了一通畅快的凉水之后再去厨房,打开放在桌上的收音机,开火做饭。
冰箱里搁着上一顿没吃完的米饭,我翻遍了上下三层找出半盒豆瓣酱和角落的一根葱,混上仅剩一小碗肉酱,做了两份不太正宗的麻婆豆腐。一份留在餐桌上,一份自己坐下吃了。
自己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得太快,按说现在没人注目、没人观摩,不需在意吃相和礼节,可我仍感到胃里的空虚变成了一股郁结。
从门上撕下来的催款单被我用水杯压在桌上,上面用红笔勾出来的数字被水洇湿了,我思来想去,不知道这区区的三四位数是如何变成一块看不见的磐石,成年论辈子的碾压着我们瘦弱的生活。
我或许该规划一下如何科学的度过愉快的假期,思考一下什么时间去赴数不清的班级聚会,要不要去买个手机、换身衣服,苦恼一下怎么在好看的女生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可我想的是钱。
我周身都是暗影丛生的危机感,我老是活得违心又畏缩,每天晚上睡觉一闭眼就想起来,牵肠挂肚的都是钱。
为什么我不能出去旅行,为什么还要惦记着打工,为什么不能在这种时间把自己关在空调房里玩电脑,为什么不能把我妈喜欢又不敢买的东西抢过来塞进她手里。
为什么这么穷。
桌上的饭凉了,我用保鲜罩把它盖起来。桌子腿被我碰了一下,我才察觉到屋子里是这么安静,窗外是缱绻的暮色,家里该开灯了。
我想了想还是没开,套上衣服出门。
可我不能顾影自怜,正如我不能止步不前。
这个时间酒吧还没开始上座,我推门进去没看见几个人,不同于我第一次进来看见它那么热烈又妖冶的样子,相反的,四四方方的空间被浅咖色的灯光柔和的笼罩着,格局布置十分大气,不怎么刻意渲染文艺情调,中央一整块地面有别于寻常的木地板,上面有类似于烧痕的涂鸦。胖子打了张碟,是颇为罕见的黑胶唱片,一个梦呓般的爵士女声。
吧台表面泛着金属质感的哑光,他坐在里面翻杂志,身侧一柜子的酒杯整齐的反射着灯光。离近了看我发现这个人并不是胖,而是厚实过头,这种体型跟胖还是有点微妙的差别,后背跟堵墙似的。
他一眼认出我来,招呼道,“又来了。”
我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坐下了,还没开口就得到一杯加冰块的冷水,我本想为接下来的对话找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想来想去还是说出了从先前就横亘在我心中的疑问。“其实我来看过你的个演,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唱歌的还是开酒吧的。”
他不动声色地把书合上,迟了迟才回答,“现在只是开酒吧的了。”
我眨了眨眼看他。
“那是我最后一场个演,过后乐队就解散了。”他轻描淡写地说,从我眼前晃悠悠走过去,目标是长长的吧台尽头的一只孤独的杯子。他把它掂在手里,用表面覆着一层绒毛的布反复擦拭,他手很大,又是粗悍的北方汉子,这动作由他表现出来却有种说不出的细致,让人觉得他接下来说的话应该很委婉。
“再唱就活不下去了。”他笑笑说。手把擦干净的杯子码在柜子的空当里。
“为什么?”
“呔!我干嘛给你解释这个。”他假装有下巴,朝我一指,“你是想来打工的吗。”
“是啊,”我喝了口冰水,点点头,“我缺钱,工资周结行不行。”
他将信将疑的打量我,“穷成这样?你才多大啊,不到十八就敢来酒吧打工?”
我严肃地,“穷。你不说我不说谁都不知道我不到十八岁。”
“你小子把我这儿当什么场所啊。”他哂笑着,越过吧台冲我伸出手,“我叫何故,就是‘什么原因’的那个何故,别人都叫我何胖子,你可以……”
“哦,何胖子,我叫夏——”
“你要叫我何老板!”他对我的从善如流表示非常愤怒。
许是长得面善又为人比较逗逼的原因,我对何老板印象相当不错,从小我也习惯了同身边比我年长的人打交道,他们大多数被岁月磨出了一副好性情,老成,慷慨,仗义,不排除有社会渣滓的存在,我还是很愿意跟在他们身边学习些东西的。
跟何老板谈好了工资,我们俩又胡扯了些别的,比如关于他的乐队。他告诉我他从大学时期组建乐队,从上不了台面到小有名气,一群老朋友经历过各种坎坷风雨,最后还是成了遗憾。
“是因为穷吗。”我问他。
“那么庸俗。”他鄙夷的看我,“是因为梦想终究要向现实妥协。”
“……那不还是因为穷吗。”
“能只为了一个原因吗,”他说,“你是小屁孩儿还没到我这个岁数,二十大几了一事无成,别说车房了,连个对象都没……”
我忍着笑意,“没人逼你妥协啊,是你自己放弃的。”
“你懂个蛋。”他不肯再跟我继续这个话题,从裤兜里摸出包烟来,忽然问我,抽吗。
我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第15章
我在何胖子那儿打工的内容比较单一,端茶送酒打扫卫生,最基本的服务生的活儿;工作时间不长,白天生意清淡,热闹的都是晚上,偶尔作为场地承接几个个演和活动,或者包场给一些聚会的人,因此工作量大且集中,忙起来的时候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平常我都是夜里十点左右回家,路上就会饿得大啃便利店买来的打折饭团。
总的来说,这里的环境和氛围我都不讨厌,甚至还有一点点隐秘的向往。
经过我这些日子的观察,何胖子人缘儿不错,酒吧有不少老主顾,有些回头客一来二去也和他混熟了。在我看来菜单上那些价钱都是吓死人的,这些人也都消费得起,所以我才有那么高的工资。我不禁怀疑顾客们平时都做什么工作,让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和金钱用来消遣,在别人劳碌奔波的时候,坐下来悠闲的喝一杯酒。
去打工的第一天我认识了那边的员工,一个调酒师,两个酒保,还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女服务生。论年纪和辈分我是最小的,都得叫一声哥或者姐,听起来像是油嘴滑舌的小鬼乱献殷勤,起初我叫得总不那么顺口,毕竟我只这么称呼过那一个人。
当晚的员工聚会上何胖子搂着我的肩膀,正经八百的提醒那几个人,不要引诱未成年喝酒,不仅因为过量的酒精不利于青少年生长发育,更因为这地方比较特殊,喝醉了会很麻烦。
我说还有人会趁机劫色不成?就我这模样?
何胖子却不拿这话当玩笑,他用一种和自己的谐星形象全然不搭的严厉口吻说,当然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见过有些人渣好你这口儿的,平常看着西装革履人模狗样,背地里恶心着呢。记住了,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我说,哦。等等,什么?
实际上,他提出的这些我也都考虑过。酒吧鱼龙混杂,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有,醉酒的场合也容易给人一种糜烂的印象,好像来这里的都是些“不正当”的人。夏皆听说我找了在酒吧的工作时更是当场暴跳如雷,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忽悠进了什么违法场所,即将从事什么见不得人的特殊职业。
她甚至跟我去酒吧看了一次,发现只是个普通的英式酒吧(单纯喝酒,与之相对的美式酒吧则倾向于夜店)之后便放下了心。我看得出她还是自责的,家里本来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法指望另一个收入来源,所以我愿意、也必须跟她分担这些。
当时何胖子也在场,礼节性的跟夏皆打了招呼,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街坊邻居(我家跟这地方隔了他妈的整整三条街)一定会多照料的、我跟他一见如故的忘年之交很乐意让我在这儿工作、诸如此类半真半假的客套话。最后我妈走的时候,何胖子的视线还遥遥的追随着她的背影,半晌才说,你妈好漂亮啊。
我捅了一下他海纳百川的肚子,怒道,你想干嘛!那是我养母!你丫怎么说话呢!
何胖子闻言,赶忙修正了一下自己不够尊重的语气,抑扬顿挫地说,夏息同志,你母亲真是一位迷人的女士。
我说你太猥琐了,何胖子,你是我活到现在见过最猥琐的人。
他同我辩解,说他有喜欢的人,是他早已经分手的女朋友,他曾想给她写十首歌,因为这姑娘的生日是十月十号,然而第九首还没写完,他俩这段曾击败过物质、距离和年少轻狂的纯洁爱情就撑不下去了,变成他闲置在酒吧角落里那堆寂寞的乐器。
我想我明白但我不该说破,一个人有做梦的权利,就像我也不切实际的幻想着我有一天能站在这个荒废的舞台上,跟台下的人、跟这个世界谈谈我的理想。
我问何胖子,你还会唱歌吗?
他垂下眼睛看着那堆乐器,像眷恋着已经离去的爱人,说,谁知道呢。
连他自己都不确信的事情,还要什么结果。
我知道工作日打烊的深夜,何胖子会独自坐在唯一没有熄灭的那盏灯下弹弹吉他,哼哼早就生疏的调子,唱两首老歌,他唱得最好的是摇滚和民谣。他唱歌时的声线和平时说话是不一样的,有一种被音符渲染出的悲伤和柔情——我本不想用柔情这类词来形容这个胖子,毕竟他因为我迟到了半小时扣过我工资,但他真的很了不起,我肯发自肺腑的赞美他,就越发不能接受他选择放弃的事实。
我说你知道说唱么,你知道西海岸的匪帮和痞子么,我想当Rapper,因为我还是个狗屁不通的小孩,因为我没钱,因为我跟那些人不是一个世界的,所以我就没有资格么?
我不信,我偏要试试。
我说,何故,你教我唱歌吧。
第16章
八月初我拿到了入学通知,去学校取的时候顺便把李谦蓝的也捎回来,送到了他家去。
晚夏的烈日炙烤着地面,手里薄薄的纸张被我捏出了柔软的印痕,我躲避着穿过树荫的阳光,低头走进阴凉的楼道,跟开门的女人打了声招呼。“阿姨好。”
“小息啊,来来。”
因为是周末,他父母都在家休息,而他下午要去学架子鼓,这会儿下课了还在回家的路上。他妈妈让我坐下来等他一会儿,说话间还给我端来冰好的酸梅汤和炸薯条。
我一边把入学通知交给她,一边坐下来说,阿姨,不用麻烦了。
他爸爸坐在沙发那头看NBA,看都顾不上看我,只挥着手说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吧。
我不再说话,从自己坐的地方朝外看,阳台外的天空湛蓝湛蓝。
初二时的一次家长会上,我见过李谦蓝的妈妈。她很瘦,面容苍白,不小心发出咳嗽声的时候还会不好意思的笑笑,充满一种纯女性的温婉气质,所以我印象深刻。
——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工薪家庭,双亲和睦,父亲看球母亲做饭,两人隔着客厅聊天或斗嘴;经济条件一般,不怎么缺钱,然而在一些比较大的花销上全家会坐在一起商讨再做决定,每逢节假日一通出游,母亲准备食物父亲负责拍照,日子细水长流,简单而充沛。
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祝福大过羡慕,一种奇妙的熨帖和平静。
我磕磕绊绊的跟他妈妈聊了会儿天,李谦蓝就在外面咣咣砸门,他穿着凉快的背心短裤,显得手脚修长,暴露在外的皮肤被晒得发红,上臂能看到浅浅浮动的肌肉轮廓,关门脱鞋摘帽子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走到我身边坐下,我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嫌他挨着我的地方太热。“给你入学通知书送来了。”
“嗯。”
电视里黝黑的大个子带着篮球满场跑,他就着我喝了一口的杯子继续喝,颈窝里亮晶晶的都是汗,声音被饮料过滤得很甜腻,“留下来吃晚饭不。”
我抬头正遇上他妈妈殷切又和蔼的眼神,嘴里说着,“不了,我晚上还要打工。”
“在哪儿啊。”
我并不打算保密,“‘破晓’。”
他“哦”了一声,膝盖碰碰我的腿,“下回我去找你玩儿吧。”
“玩儿屁,”我说,“我工作的时候没时间陪你玩儿,是真没有,但我这边儿有个胖子挺逗的,你可以跟他玩儿。”
李谦蓝也跟了我笑,“行啊。”
他妈妈过来给杯子里的酸梅汤添满,“真不留在这儿吃晚饭啊小息。”
这段绝不客套的对话最终以我提着一盒他妈妈亲手做的紫菜包饭去打工作为结尾。
走之前我看了眼时间,出门时又看一遍,拎着袋子往回走的路上,我才慎重而笨拙的、朦朦胧胧的意识到,我今天貌似多看了李谦蓝好几眼。
男生的身体实在是好看。
好看过路旁穿短裙的姑娘。
到了酒吧,何胖子不在,只留调酒师看着生意。我跟他打了招呼,塞了几口饭就去清理后台,酒柜和桌椅全擦一遍——这是每天的必须工作,形成了固定程序后倒不至于费力,第一拨客人来的时候我去配果间把剩下的饭吃完,洗干净手就去端盘子。
何胖子快八点的时候才来店里,在座的有人见了他便打招呼,他风尘仆仆的模样,撩起衣服擦了一把脑门子上的汗,扒着空调就不撒手,几乎把那张幅员辽阔的大脸吹成了面瘫,这才回到吧台里跟我搭话,“哎,让你每天练习的照做了么?”
我斜靠着吧台,目光散在人群里,说,“那当然了。”
何胖子给我上的第一课是什么呢。
“每天早上慢跑两小时,在这期间做到说话不喘。”
我说,何老师,你这不是刁难人么。
何故恶狠狠的捋了一把我后脑勺略长的头发,振振有词的答,唱歌不是靠干嚎的,你知道什么,基本功最重要,不然你看街对面那个艺校天天门口站一排唱戏的是干啥,老子要先练你肺活量懂不懂啊小混球儿。
于是我这个盲目拜江湖骗子为师的愚昧少年,在这样的督促声中,每天跑步都成了一种对抗人性的修行,因为这种情况下不能按照平时的节奏呼吸,我都要吸一大口气憋在肺里,跑步的过程中一点儿一点儿把它挤压出来,直到这一长串呼吸不那么支离破碎了,我再尝试用普通的语速说话,多数时间憋得大脑缺氧生不如死,渐渐地,说话竟开始连贯了,有时候我还会跟着耳机唱两句,用脚步踩出鼓点,反复学某一两句拗口的歌词,这一跑就是半个月,我要开学了。
我十六岁零两个月,升上高中。
第17章
高中部在另一个大校区上课,老师办公楼和教学楼隔一个大操场,下午开学典礼结束后,一群一群穿新校服的学生从办公楼往教室搬书。
高中的教科书足足比初中时多了一倍,回去的路上,我跟李谦蓝自觉分担了乔馨心的书,她则替我们俩拿着书包和饮料杯走在后面。
这几年她也不复我刚认识她时稚气未脱的模样,身段逐渐有了少女窈窕的线条,她依旧沉默而温顺,长发披在肩上,大一号的外套垂在短裙上方,手指上有被吉他弦磨出的老茧,烟灰色的瞳孔里像是有鸽子飞过,抖落一地轻盈的羽毛。
高中校园的气氛与初中有显而易见的不同,更多的是空气中弥漫的、日益饱满的荷尔蒙味道。大家都在活跃的生长期,外形上的差异越来越大,男生出落得高大英俊,女生开始着手在细节处打扮,书本遮不住的鲜艳,也不乏有那种人堆里也极其惹眼的长相。
操场上打球的高三学长有不少都在看乔馨心,她将黑色的耳机线绕过雪白的后颈,转头问我和李谦蓝,“晚上一起去吃粥么?”
“去啊,”李谦蓝把手里一摞歪歪斜斜的书向上垫了垫,“吃完了去看夏息打工咯。”
“你什么居心。”我占着手,只能抬脚踢他。
这个不起眼的小动作却让我差点碰到了斜后方走来的一个女生。
周围都是说笑的学生,我低头就见她额前的齐刘海晃了一下,赶紧把一摞书都挪到右手上,左手虚扶了她一下。“抱歉。”
她抬了一下眼睛,而后视线就重回到我手的位置,摇摇头,“没事没事。”
我把路让给她先走,她身边还有几个跟她同行的女生,上楼梯的时候还在回头瞧我。我觉得有点丢人,也不敢轻举妄动了,扭头用口型骂李谦蓝“fucker”。
他没完没了的笑。
乔馨心在后面提醒我们俩小心脚下。
晚上他们俩跟我去酒吧之前,我跟乔馨心保证这次绝不会有坏人,她反过来宽慰我道不要紧,还在看见何故的时候悄悄跟我说,这不是那个歌唱得超好听的人吗。
我说是他啊,但他现在已经不唱歌了。
她也露出了那种遗憾而失落的神情,跟着李谦蓝去看那充其量只起到装饰作用的舞台,和泛着暗哑光芒的乐器。
何故热情的招待了我的朋友,为他们留了角落里最清静的位置,然而我的工作不能耽误,回到吧台取号牌和酒的间隙我对他说,看见我那个漂亮女同学没有,当初在你演唱会上叫流氓给截了,你说你该不该赔付点精神损失费。
何故面对我赤裸裸的敲诈面不改色,但还是叫调酒师调了两杯几乎不含酒精的椰奶饮料,打发我端给他们。“滚吧,逆徒。”
刚入夜时客人还不多,我便有空暇坐下来陪他俩聊聊天,在我和李谦蓝就学校里的破事扯淡的时候,乔馨心始终望着墙角的乐器出神。
我还没猜到她在想什么,她就放下喝了半杯的饮料,拂了裙子走去吧台,我和李谦蓝看着她微微踮了脚尖,双手扶着吧台叫了何胖子,那动作出奇的好看;何胖子转过身时表情显然有点惊讶,好像没料到这姑娘会找他,条件反射的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乔馨心不知道同他说了些什么,他们的对话持续了一首歌的时间,这姑娘才款款走回来坐下。
她接着喝剩下的饮料,淡淡地说,“我问这里收不收驻唱。”
然后她看着我和李谦蓝目瞪口呆的脸,继续道,“他说可以考虑,找个机会让我试试音。”
我忍不住出声打断她,说,馨心你考虑一下啊,要是被你爸妈知道你跑到酒吧来唱歌你不是死定了?
想不到她露出一抹几不可见的微笑,说,我要是不趁现在给自己铺好路,难道还要等将来服从“最好的安排”吗。
我明白她的意思。
我们都对未来有种近乎一意孤行的执着,越遥远越渴求,因为希望渺茫,所以才拼命为自己争取一切可能,我知道她想抓住的东西,那也是我想要的——迄今为止不断前行所追寻着的。
李谦蓝看了我们俩半天,妥协意味的叹了口气,身子后仰靠在沙发背上,越过乔馨心的肩膀向吧台里的何故喊了声,老板!你们这儿缺打碟的吗!
何故正在吧台里忙活,也不知道把这句话听岔成了什么,隔山探海的喊话过来,约什么约!不约!
听乔馨心说她和何故约好的试音时间是下周末,我和李谦蓝倒是陪她一块儿,反正我们三个已经习惯了集体行动,缺了谁都会觉得少点儿什么。
开学第一周就姑且好好上课。我的成绩还是老样子,永远被困在班级中游不紧不慢的打转,上课不睡觉的话作业也不至于不会做,他们俩被分到了我的隔壁班,课业紧张,平时课间没空闲见面,只有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就着饭菜口沫横飞的胡侃一阵,草草吃完就要回各自的教室准备午睡。
大概因为三点一线的生活时间安排都是固定的,我时常在中午从食堂溜达回教室的路上见到那个女孩,开学第一天差点被我撞到的、留着齐刘海的女孩。她所在的班级跟我隔三间教室,我们几乎每个中午都在走廊里遇见,她走路喜欢低头,又由于个子只到我肩膀那么高,即便跟我擦肩而过,我总也无法从正面看到她的脸。
可我能感觉到她在看我,那些和她结伴而行的女孩也会在路过我身边时发出意有所指的咳嗽声,和那些夹杂着轻笑声的低语。她们自信的以为不会被我察觉,或者欲盖弥彰的想要我听见。
我决定装作没听见,把耳机音量调大了一点。
第18章
立秋之后,我把每天跑步的时间缩短到一个小时,因为在日渐转凉的气温影响下,我发现自己不得不妥协于对睡眠的依恋。
而自认为明察秋毫的夏皆女士,惊觉我进入了“总是感觉累”的亚健康状态,在一个我按掉闹钟依然头朝下睡到整点的清早,捧住我睡眼惺忪的脸,深情地向我表达了一位母亲的担忧。
她说:“你他妈不要去打工啦为娘又不是养不起你!”
我被一口倔强的春卷噎得喉头哽咽,沙哑而伤感的回答,妈我真的没关系,我自己知道辛苦和不辛苦的区别,我长大了,你可以少操一点心。
更何况我才刚准备跟何胖子学B-BOX,要断也不能断在这儿啊。
我现在处于入门阶段,已经能唱一些节奏简单的说唱,很多是搭配抒情女声作为副歌的,并且我很庆幸自己为数不多的天赋技能点都加在了模仿上,听三五遍歌词就能照葫芦画瓢,何胖子表扬了我进度可观,然而细节处经不起推敲,还是要脚踏实地的练舌头。
我真怕他有一天掏出一本绕口令大全让我照着念。
还好他没有。他只是在某次听我哼了一段歌后,评价:“先练发音,不要急着炫技。对节奏的把握程度还不行就别想着玩儿那个难的,你觉得说唱最核心的是什么?”
我说,帅。
他的表情明显是想打我,但他出于尊老爱幼的人道主义精神,忍住了。
“是快而不乱,是力量和韵律的结合。”他说,“你要把每一个字每一个单词经过最紧密的排列唱出来,还要保证拍子卡得准,这一点熟能生巧,你勤学多练就肯定做得到。这个道理适用于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事,比如开车,摊煎饼,和搞对象。”
我对最后一点表示怀疑,时刻警惕着在不知不觉中被这个死胖子灌输不良思想。
“至于那些有技术含量的唱法,也许后面我可以找专业的教你。”何故说到这里有些洋洋得意,“哥哥我这圈儿不是白混的,多牛逼不敢乱吹,但有真本事的人还是认识几个的。”
我情绪有些激动,仿佛自己一只脚已经快要踏进那个光怪陆离的圈子里,事实上我不过是个前途惨淡的高中生,数学再也没考过及格,不知道还有几年才能真正熬出头,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唱歌,兼顾学习,另外要孝顺你妈。”何故似乎一眼就洞穿了我所有侥幸的想法,他在这种时候才会显出符合年龄的体贴和深沉,“你们这个岁数嘛,我懂的,才华撑不起野心,毛还没长齐那心思比天都大,与其在落差里钻牛角尖儿,不如专注于眼前的东西。”
老实说,这胖子还是挺可爱的。
没几天就到了乔馨心去试音的日子,星期天晚上他们俩和要打工的我一块儿去的,这次坐的是吧台,我在配果间帮忙装果盘也不知道他们聊些什么,何胖子向来具有一种笼络青少年的魅力。我在后台还能听见何故跟李谦蓝说“人家一叫我何老师我就觉得我是个演AV的”,人群的嘈杂和唱片的音乐声始终保持在一个让人不会觉得太吵的频率,气氛正好的时候,我听见何胖子被扩音器放大了一倍的声音。这让我想起第一次来看他个演的那天。
“各位兄弟姐妹晚上好,相信您呐,有些是这儿的常客,有些是头一回来的朋友,我是这家老板,在这儿跟您问个好。”
“其实今天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只是有个小姑娘说想留在我这儿唱歌,我就做主让她现场试个音,您要是喜欢就鼓鼓掌,我就让她留下来,以后您再光顾,也算是添个节目;不喜欢您也甭起哄,小妹妹啊脸皮儿薄。好,下面我就不说话了。”
我和打杂的姐姐对看一眼,想放下手里的果盘出去看,可手里的芒果还得切完了;就在我急急忙忙脱下一次性手套往外跑的时候,外面传来一个女孩儿的声音,霎时间大厅里一静,是那种突然抓住人心跳的静。
下一声尖锐而脆弱的吉他过后,就是她的世界了。
“告诉你一个秘密
交换你微薄的悲喜
告诉你一些可能性
填满你生活的缝隙”
乔馨心不是那种把悄悄话和八卦当饭吃的女生,平时连话都不多说几句,我甚至不曾猜想过她唱歌是怎样的声音。
只是开口的瞬间我就被扎进那种莫大的震惊中动弹不得,她父母是教古典音乐的,因此她的唱法摒弃了流行的花哨,更接近美声的发声方式,难以想象——她把这种嗓音糅合进了摇滚。
“你的心原本平静
原本不以为意
现在你爱恨决堤
眼前一切成为执迷”
我看着台上用双手抱紧话筒的女生,她的侧脸被雪亮的灯光一打,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丽。
她对气息的控制力远高于我,歌词中每一句长音短音都纯净而圆润,仔细听辨仿佛含有细砂般柔滑而又颗粒分明的质感,我想,台下恐怕没有一个人能拒绝这样的嗓音。
只有惊艳。
直到灯亮起来才有人想起要鼓掌,她却只是鞠了一躬,从支杆上取下话筒紧紧攥在手心里,低头走入灯光照不到的黑暗里。
我看李谦蓝也傻了,人家走到了跟前都不知道递一杯水。我拉住站在我几步开外的何胖子,说,这事儿不成也得成啊。
何故却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他说你看呐,有些人的人生,注定是站在台上才完整。
第19章
乔馨心自此成了我的同事,和我一样每周五到周日去酒吧打工,刚开头反响还很一般,一个月下来就能在酒客中找到些许熟悉的面孔。慢慢地,她累积起了属于自己的固定听众。
我懂得她和我的不同之处在于,她的最终目的不是钱,而是一个舞台,一个麦克风,一个给予梦想的容身之所。
虽然这些我也想要,但我现在还要不起。
期中考试前我结了一次工资,不多,但也不至于像没有时那样捉襟见肘。一部分当做自己下个月的生活费,另一部分照旧塞进了夏皆卧室的枕头下,作为这个家可能的额外支出,以备不时之需。
时而我的想法也很矛盾,明明这钱是我拼命压榨自己的劳力换来的,我却发自内心的希望夏皆能像那些寻常女人一样,以某种任性的偏执的理由把它挥霍掉。随便买点什么都好,想怎么花都好,我甚至常感到一种难以启齿的迫切,我想说妈妈,我们也许没那么穷,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你并不是不能做,不是非要把自己拴在那个小小的杂货铺里。
我们都在试图为对方牺牲并换取什么。
而成年人在现实的桎梏之中尚且步履维艰,我呢?
考试的前一天布置考场,我再次在别班的门口遇上了那个齐刘海的姑娘。
偶然得知她和乔馨心一班,曾在体育课上百无聊赖搭过两句话,第一句是羽毛球飞哪去了?第二句是在我这儿。
她名叫乐筱雅。性格开朗还有一副讨喜的长相,对待班级事务积极热心,在男生中间很受欢迎——以上来自乔馨心小姐的实力概述。听到这里我笑了一下,你知道男生喜欢什么类型么?
乔馨心看了旁边抱着本子写歌词的李谦蓝一眼,说,不知道,靠猜。
真是客观坦诚双百分。
因为考试需要打乱我们全年级的编号和座次,我们会和不同班的人通过混合分到一个考场,那姑娘应该是跟我同一个教室,我看到她在往门里挪桌子,走一步停一下,看上去很吃力。
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出手帮忙,她身边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儿先推了我一把,说,哎同学,能帮忙搬一下桌子吗?
我心说你们五个人加起来抬个树墩子都不在话下,还轮得着我啊?
但男人都是把面子看做美德的动物,面对这种蹩脚的借口完全没有拆穿的必要,举手之劳而已。我便走过去从她手里抬过了桌子,同时说,我来吧。
她“哦”了一声,好像吐了吐舌头,放开手站在一边,我没看她,径直把桌子搬到教室里空出的位置上。
我没走出教室时透过门看到她们凑在一起激动的说着什么,我前脚一踏出去就散了。
这时候即便装作若无其事也难免会有些窘迫,我尽量使自己走得心无旁骛,用磊落的表象掩盖住内心,我忧心的事情却还是发生了。
我听见她从后面叫我,同学……你是叫夏息吗?
我回过头,手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来,垂在身侧,说,是我,有事?
她又惶惶地摇着头说没事。额前的头发齐整的晃动。
可是另一边有个姑娘替她说了,估计是看不下去,她说了几个字就被同伴捂住了嘴,但不妨碍我听得真切。
她大声说,她喜欢你!
我反思了两三遍用以确认自己没有什么引人误会的行为,是怎样才会让这个姑娘既走近我又恐惧我,但事实上我和她一样——我期待却又害怕跟人建立起情感上的关系,当我认定自己不能为这段关系负责的时候,我会首先开始抵触和拒绝。
这突如其来的间接告白让我有点懵,火速逃离现场,傍晚回家的时候都没想得起告诉谁,直到考试结束,那女孩再没跟我说话,我走路也有意回避她,唯恐谁要先替上次的告白收场。
我还是不太明白,喜欢一个人是这么轻易的事情吗?
我除了觉得自己对男生的兴趣多过女生以外,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想法。
考试后第一天假期,因为下雨酒吧提前收工,何故这死胖子老早就回去睡大觉了,李谦蓝送乔馨心回家,留我一个人给酒吧锁门。
把打烊的牌子挂在门上,我虚掩着大门,想放进些雨后清爽的风来,酒精与人群散尽的屋里只余一盏灯,我站到台上,对着没有一个听众的台下,调整了一下话筒的高度。
担心吵到隔壁的店家,我把麦克风和背景音乐的音量都调小了,鼓点我可以用脚打。
空无一人的环境能让我很快进入状态,唱完一首歌我喝了杯水,偷的是何故摆在吧台里的杯子,走之前我肯定要再刷一遍。
频繁的换气让我有点发热,反正四下无人没有顾忌,索性把外套脱了只穿里面的黑色T恤。副歌部分没人配合,我就自己试着跟唱了一段,仗着没人听见,自娱自乐得很是愉快。
所以一打眼看见门口站着个人的时候,我尴尬得整个人都冻结了。
那儿到底什么时候有人的啊?
伴奏声还不停歇的公放着,我却已无暇去唱和。那个人就站在门口,也不晓得站了多久,像是刚逃出了一场盛大的宴会,穿一身样式考究的黑西装,衬衣、马甲和胸前的丝巾都搭配得完美,唯独没有打领带;头发分开两侧,一侧别在耳后,另一侧被雨水打湿了凌乱在额前,他靠在门上,嘴里衔着一支没点火的烟,夹在两片薄薄的嘴唇中一上一下的摆动,我站在明亮处看不清他的脸。
但是下一秒钟我就想到了那个人。他的气质,或者说在几年内鲜少的交集中他留给我的、不可磨灭的映像,我是决计不会错认的。
他问我,嗯?怎么不唱了?
第20章
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许久才想起话该怎么说;背景音乐还在空放着,一切都在继续,唯有氛围一时间转变得令人难以捉摸。
“Beautiful girls all over the world全世界的漂亮女孩儿I could be chasing but my time would be wasted我不去追,因为我的时间会浪费They got nothing on you baby她们都比不上你,宝贝Nothing on you baby没人比得上你,宝贝”
我说,哥,你怎么……好久不见。
这两句话碰撞咬合成了一个不太自然的句式,我一旦脱离了那种精神集中到忘我的状态,这会儿蓦然觉得冷了,胡乱把衣服往头上套着,脑袋蒙在领口里听见他的声音,“我路过。”
他西装表面雨水淋漓,内里的白衬衣更是湿的透了肉色,额前垂下来的头发被他拢到了头顶,我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走到一半往回退,说,“我给你倒杯热水。”
我嗅到他身上飘散着几不可察的酒气,可行为举止并不失态,好像目前还在他的可控范围之内;除了视线在我身上徜徉的时间超过了我不会在意的长度,他眯缝了眼,眉心微蹙,仿佛看得入了心,格外认真。
他在我身后说谢谢。
我从吧台下面取了杯子,又跑到后台用电热水壶烧了水,加热的嗡嗡声响起来后,我回到前厅,看到他正对着左边墙上的一面镜子,手在衣领处摆弄着什么。
我犹豫着该不该走近,他却朝我一勾手,“小家伙,来帮个忙。”
我只得花了半分钟时间才挪到他面前去,看他指指手里一只黑色的领结,说,路上不小心扯掉了,能把它系回去么?
我抬头看着他扬起的脖子,流水般的筋脉和凸出的喉结,下巴刮得非常干净,眼帘低垂,那睫毛掩映的狭长缝隙似乎刚好容下我的身影。
我说,能啊。
他与我面对面站着,身高差距显著,对我来说有点儿打击。我把他衬衣最上面的两个纽扣扣好了,领结的绑带绕过后颈——他体贴的低了一下头——一个精巧的小别针穿插在了领结后方,和绑带的另一端固定在一起。
他忽然伸出手掌在我头顶比划了比划,一边嘴角斜斜地提起来,“长高了啊。”
我清了清嗓子,说,好了。
他第二次说了谢谢,一手扶着离他最近的椅子坐下了。他腿很长,在桌子下面肆意伸展着,坐姿不大讲究,重重往椅背上一靠,把打湿的烟、打火机、手机和皮夹通通丢在桌上。
我去后台取了烧好的水,调不了能立即入口的温度,就往里丢了好几块碎冰。
他拿了杯子往嘴边送,我脑海里还停驻着他刚刚抬起下巴系领结的样子,脑子就好像滞后得跟不上眼了。
他说,我得知道你叫什么。不是问句,是祈使句。
这声音都几乎被我的心跳掩盖住,我猛地反应过来,说,夏息。
他对这答案不置可否,一口气喝光所有的热水。
过了好久才隐含着笑意接道,我姓宫。
我赶紧说我知道。
然而下一句,他用手搭了我身后的椅背,说,你可以叫我老宫。
我闭上嘴,盯着他看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最后斩钉截铁地说,哥,你真喝醉了。
早就到了往日酒吧关门的时间,可我还跟这么个不明所以的人坐在寥落的灯光下,既不想问他来由,也不想赶他走,好像在等待什么即将发生的事,又好像只是单纯的浪费和拖延。
我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当然,最好也别让他猜到我在想什么。
假如他现在站起来走了,我肯定马上大嘴巴子抽自己,十好几个不费劲。
但他依然歪着头在看我,我不能露出任何蛛丝马迹,后脊梁都挺得笔直。
“下次还能听到你唱歌么。”他问。
“我还没公开演出过……”我老实地对答,“这次、这次也只是唱着玩儿的……”
他点点头,意识不清,不像是对我这番说辞的认可,耳朵上的耳钉为此闪烁着光斑。
那是一颗黑钻。
大概是同时注意到屋外雨声变得稀疏了,他在我打破沉默前站了起来,“我走了。”
“我,我送你吧。”我心里还记挂着先前他帮过我,抓住点儿机会就总想回馈些什么,也不管人家是不是需要,他走了几步猝然一回头,吓得我后退一步,显得极度心虚。
“别告诉别人我来过。”
估计他是想摸我的头,但方位没锁定好,指背从我耳根后擦过,我当时就站在那,傻了。
后槽牙咬得死紧死紧,眼看着他从门口出去,拐到了右边的路上。我用不同于以往的焦躁动作收拾好桌椅板凳,麦克风电水壶都物归原处,关灯锁门,一口气跑回了家。
蹲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我心里还有倾泻不尽的绝望,它把我的心都拧了一个圈儿,好像挤出些甜腻而又酸涩的东西来。
这有点疯狂。
我忘不了他了。